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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犯

2月前
(新加坡4日讯)曾因喂鸽子被罚款并承诺不再犯,新加坡老妇再度因喂鸽子被控,又被罚款3200元(新币,下同;约9892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71岁的被告姗姆拉,共面对9项抵触新加坡野生动物法令的控状,她今日承认4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新加坡国家公园局曾在2023年4月接获投诉,并发现被告在当地大巴窑4巷一带投喂鸽子,因此当场给予警告。 不过,被告在2023年4月至2024年11月,仍多次在相同地点喂鸟,还在当局人员捕鸽时刻意制造声响,迫使捕鸽行动中止,因此在2025年5月被罚款1200元(约3709令吉)。 案情显示,她被罚款一个多月后,又多次在大巴窑4巷第62B座组屋楼下,用谷物或面包喂食鸽子。2025年7月3日至2026年1月16日,她被发现9次喂鸟。 根据控状,7月4日和5日,被告分别在清晨、中午和下午时段,1天3次喂鸽。 庭上播放的视频画面也显示,被告把食物撒在地上,周围聚集成群鸽子。 控方指出,被告多次无视法律,之前被罚款时曾承诺不再重蹈覆辙,却在1个月后重犯;被告还曾在今年1月的接见选民活动找上议员,称深感后悔,结果仅3天后,即1月16日又被发现喂食鸽子。 因此,控方促请法官每项控状判处她罚款800元至1000元(约2473令吉至约3091令吉),以起到阻吓作用。 被告求情时说,自己无业且没有医疗保险,希望罚款总额介于1000元至2000元(约6182令吉),并说会通过参与社区服务弥补差额。 法官下判后,被告称能够当天缴付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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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6日讯)为贪图一时方便,妇女违规右转撞倒行人,导致后者脊椎和手臂骨折入院,结果被判坐牢14周和吊销各级驾照42个月。 根《联合早报》的报道,被告为51岁的林喜玉(音译),她承认涉及一项危险驾驶导致他人受伤的罪名。 这起车祸发生在2020年2月3日早上7时许,地点是新民道、汤申路上段和维纳斯通道(Venus Drive)的交界处,伤者是37岁的王雪玲(音译)。 根据案情,出事的交界处交通繁忙,不少车子会在新民道的右边车道等候右转进入汤申路上段。被告当时开车载女儿上学,在新民道左边车道行驶。为了避开车龙,被告看到对面马路没车,便直接切道右转进入汤申路上段。 这时,王雪玲正在亮起绿灯的汤申路上段人行过道过马路,被告发现时紧急刹车,但还是撞倒了王雪玲。 受害者被撞后动弹不得,紧急送往陈笃生医院急救,她的脊椎和左手臂骨折,住院15天,并休养近5个月。王雪玲事后入禀法庭起诉被告,获得赔偿。 被告的律师求情说,被告事发时患有睡眠障碍而影响判断力,才导致这场不幸事故。受害者目前康复良好,也已原谅被告,希望法官只判被告罚款。 控方:被告曾多次违反交通条例 控方则指出,被告不只违反交通规则,也导致他人受伤,更曾多次违反交通条例,因此要求法官重判。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在1992年至2014年,先后12次违反交通条例,罚款最高为500新元,多数是超速行驶。 被告的律师在庭上求情称,受害者的伤势并非永久伤势,并已经原谅被告,被告也十分愧疚,因此希望法官能轻判。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违法右转的行为造成1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重伤,须付起责任。被告也是重犯,有必要判罚款和坐牢,以儆效尤。 被告不服所判,通过代表律师表示将对刑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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