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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

3月前
(新加坡4日讯)为了将越南女友接来新加坡,一名新加坡男子谎报女友的婚姻状态,在她还未离婚下与对方结婚,并成功申请到公民身份。多年后,女子前夫为儿子申请学生准证时,事件才终于败露。 男子被控5项罪名,包括唆使他人重婚;向移民与关卡局提供虚假信息,触犯移民法令;提供虚假信息办理婚姻,触犯妇女宪章;以及向部长提供虚假信息,协助他人申请公民身份,触犯新加坡宪法等。 他承认其中3项罪名,其余交由法官量刑时一并考虑,被判监禁4个月又6周。 国家法院法官强调,重婚在新加坡被定为刑事犯罪,主要目的是保护无辜的受害方和子女。如今,这两名年仅7岁和9岁的孩子将因父母的过失,无故背负“非婚生子女”的标签,生活中将面临各种不便。 根据国家法院于5月1日发布的判词,被告37岁,判词未披露男子姓名及越南籍女子的个人资料。 被告于2013年10月,在明知这名越南女子尚未离婚的情况下,与她在新加坡注册结婚。 2014年至2015年7月期间,他多次向移民与关卡局提交虚假资料,谎报女子的婚姻状态,包括在为她申请永久居民和长期探访准证时提供不实信息。 女子在2021年与前夫正式离婚,被告的违法行为在之前未被发现。2023年,女子成功申请成为新加坡公民,被告在协助过程中依旧隐瞒她过去的婚姻。 直到2025年底,女子的前夫为两人所生儿子申请学生准证时,当局才发现女子在新加坡结婚前有一段尚未解除的婚姻关系。 法官指出,与过往一些重婚案例相比,本案被告的罪行更为严重,原因不仅在于他为了帮助女子获得永久居民和公民身份等实际利益而隐瞒婚姻实情,更在于本案具有更广泛的影响。移民与关卡局为防止类似欺骗行为再次发生,未来可能会对那些真正符合申请条件的公民申请人实施更严苛的标准。 虽然越南女子早在前段婚姻初期就与前夫分离,并在2021年正式离婚,但法官指出这并不能减轻罪行的严重性。 法官在判词中并未透露越南女子和两名孩子目前的情况。 新加坡内政部曾在国会多次答复中明确指出,任何人即使成功获得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若事后发现申请过程中存有虚假信息,当局必将严正处理,并可能撤销公民或永久居民资格。 根据新加坡宪法,只有母亲是新加坡公民时,非婚生子女才能自然获得公民身份。  
3月前
3月前
(新加坡10日讯)新加坡一名已婚男子与情人远赴美国拉斯维加斯登记结婚,回来新加坡继续与原配同住,并与女子保持来往。 但是,男子与情人关系破裂后,情人报警揭发他重婚。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王协良(58岁)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一项重婚罪名,被判坐牢两个月又两个星期。 根据案情,被告与妻子于1992年4月,在新加坡婚姻注册局登记结婚,两人育有两名孩子,至今仍维持婚姻关系。 情人知晓被告已婚 大约在2003年,被告结识女子罗薇涵后进入恋爱关系。 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决定结婚,但他们都清楚被告与原配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而且原配尚在人世。 由于无法在新加坡登记结婚,被告与罗薇涵于2017年3月,一同飞往美国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并在那里登记结婚。 两人约一星期后返回新加坡,被告继续与原配同住,但和罗薇涵继续见面。 被告与罗薇涵关系破裂后,罗薇涵在2025年6月9日报警,揭发被告重婚,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2025年8月31日,在警方准备两天后向原配录取口供时,被告才向毫不知情的原配坦承自己在外的另有一段婚姻。 第二段婚姻宣告无效 在第二段婚姻维持约8年半后,内华达州克拉克县地区法庭宣告这段婚姻无效。 被告在2025年10月22日被警方逮捕。 控方指出,被告在原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罗薇涵登记结婚,而这段婚姻持续了约8年半,促请法官判他坐牢3至4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选择尽早认罪,而且第二段婚姻已在他被捕前被宣告无效。 律师表示,虽然第二段婚姻维持约8年半,但被告与罗薇涵真正相处的时间仅约两年,而且罗薇涵知晓被告已婚。 律师说,被告的原配和两名子女皆提交声明,表示已原谅被告,而且被告的家人也出庭旁听表示支持,恳请法官从轻发落。(人名译音)
5月前
8月前
8月前
(新加坡3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与妻子结婚15年后,婚内暗娶马来西亚女子并育有两名子女,秘密维持30年才曝光,因重婚被判坐牢1年5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现年67岁的被告黄忠民(译音)昨日承认一项重婚罪。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今年8月9日收到一封举报邮件,称被告与一名66岁狮城女子维持婚姻关系期间,于马来西亚砂拉越和一名马来西亚女子结婚。 案件随后于8月19日转交新加坡警方,展开涉嫌重婚罪的调查。 案情显示,被告与现年66岁的第一任妻子,在青少年时期经朋友介绍认识,并于1980年在新加坡登记结婚,育有两名子女。 1985年至1995年,因公司业务,被告经常前往马来西亚砂拉越处理事务。期间,他结识一名马来西亚女子并发展恋情。 被告为对方安排住宿,每次前往砂拉越都会与她同住。 被告后来向大马女子透露已在新加坡结婚,尽管如此,被告与大马女子仍结为夫妻。 1995年,当时37岁的被告与大马女子,在她父母位于砂拉越的住家举行中式传统婚礼,通过敬茶仪式完成婚配,依当地习俗视为夫妻。 两人决定不向马来西亚当局登记婚姻,以免核查时发现被告仍与第一任妻子存在婚姻关系。 在这段持续30年的关系中,被告与大马女子育有两名孩子。 大马女子曾多次为孩子申办证件作出法定声明,使孩子能够获得马来西亚出生证。目前,两名孩子均在新加坡生活与工作。 被告的第一任妻子直到2025年调查期间,才知晓被告的第二段婚姻。两人的孩子也不知父亲在外另有家庭。 只要被告在新加坡工作,他都会与第一任妻子同住,由对方负责照顾孩子与教育事宜。 控方指出,第一任妻子在30年的时间里被蒙在鼓里,仍与被告共同生活、抚养两名孩子。 被告长期预谋和持续的欺骗行为,令此案远超以往重婚案件,被告甚至利用法律上的漏洞,让第一任妻子无法察觉他的背叛。 因此,控方促请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年6个月至两年。 法官最终判被告监禁1年5个月。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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