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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4日讯)七旬电召车司机撞飞违规过马路的印尼妇,事后他罔顾乘客劝阻,坚持先将乘客送达目的地,随后竟又接载了另两组乘客,直到事隔4小时后才去自首。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车祸发生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6时46分,地点是格兰芝路(Grange Road)与乌节路的交界处。 被告刘初胜(72岁,音译)面对四项包括不小心驾驶导致他人重伤、车祸发生后没有停车以及未施予援手等的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三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处他坐牢8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5年。 案发时,被告是电召车司机。伤者是印尼籍妇女维查亚晨(45岁),事发两天前才和儿子飞抵新加坡。 调查揭露,事发当天清晨,被告在海格路接载了一名30岁女乘客前往华丽坊(Valley Point)商场。当沿禧路(Cairnhill Road)往格兰芝路方向行驶时,被告虽见交通灯亮绿灯,却未察觉正在横穿马路的印尼妇,结果在毫无减速的情况下将对方撞飞。 猛烈的撞击力导致印尼妇整个人飞撞到轿车的挡风玻璃上,随后重摔在地。巨大的冲击力不仅导致被告车子的挡风玻璃出现裂痕,印尼妇的一撮头发也卡在玻璃裂缝中。 现场路人见印尼妇倒卧在血泊中陷入昏迷,且头部流血不止,立即电召救护车。   此时,被告不仅没有停车施救,反而驾车扬长而去。车上女乘客见状,要求他立刻掉头查看,被告却一意孤行,坚持要先送乘客去商场。 当他返回事发地点时,救护车和救护人员已到场,但他并没有停车帮忙或表明身份,还继续载送两组乘客,最后于上午10时47分到交警总部自首。 妇女伤势严重成植物人 印尼妇女伤势严重,事发后处于植物人状态。 根据新加坡中央医院的医疗报告,伤者脸部严重淤青、后脑勺头皮擦伤、右手肘变形红肿、颅内多处出血,髋骨和脊椎也遭遇骨折。截至2025年1月31日,她仍深陷昏迷,家属随后要求将她转送回印尼医院继续治疗。直到2025年4月,她依然处于植物人状态。 控方指,被告即便被乘客要求掉头查看伤者,被告仍选择继续把她送到目的地,事后甚至继续接单载送其他乘客,拖延了4个小时才自首。 不过,考虑到案发时伤者违规跑过马路,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被告的罪责。控方最终促请法官判他坐牢8至11个月,并吊销各级驾驶执照5年。 晨跑发生意外 印尼妇丈夫之前受访时表示,妻子事发当天出去晨跑,不料却发生意外,让他难以释怀。 根据之前报道,伤者丈夫温亚万(45岁,自雇人士)表示,妻子原本是要到伊丽莎白医院(Mount Elizabeth )做一些身体检查,于12月15日抵达后入住希尔顿酒店。 事发后,他赶到新加坡守在妻子身旁。两人育有三名孩子。 被告: 事发突然感害怕 懊悔没施援 被告称事发突然,他感到非常害怕,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最终仍到交警总部自首,对于没有施于援手感到非常懊悔。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伤者当时违规跑过马路,而被告并没有超速驾驶或酒驾,事发地点灯光昏暗,周围有许多高大的树木遮挡,导致他难以看清路况,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说,此案凸显了只需一瞬间的疏忽,就可能夺走一条人命。即便被告在事发后受惊,也理应立即停车施予援手,这是每一位肇祸司机不容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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