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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

(台北9日综合电)台北市一名就读护校的18岁蔡姓女学生,去年骑摩托车在交通灯前遭吊车追撞辗毙,吊车司机事后逝世,家属放弃继承,女学生母亲将吊车公司控上庭要求赔偿的官司败诉后,哭着问法官“我女儿白死了吗?”不料法官竟当庭冷回“对啊”,还问她“你真的有这么伤心吗”,引发舆论哗然。 这场车祸于去年6月在台北市大安区新生南路、忠孝东路口发生,肇祸的77岁赖姓司机坦承当天身体不适仍驾驶吊车上路。由于赖男事发4个月后逝世,刑事部分侦结不起诉,民事赔偿方面,蔡母要求吊车公司赔偿120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152.5万令吉),法官认为蔡母已领700万(约90万令吉)强制险,无额度再请领精神抚慰金,以“家属并非不能维持生活”为由,判决蔡母败诉,吊车公司免赔。 然而蔡母受访时却否认此事,律师团更提取法院录音档,确认从头到尾都没有讨论过700万元一事。 蔡母日前在记者会上表示,她在庭上哭着问法官“我女儿白死了吗?”不料法官当庭冷回“对啊”,当她伤心追问“难道你没有小孩吗”,法官回应“你是拿枪指着我赵子荣的头,威胁恐吓我要你要的数字吗?”、“你真的有这么伤心吗?”、“你讲你的啊,我判我的啊!你可以把你的诉求讲出来,我就是全部封杀”。 离谱言论曝光后,台湾网民顿时炸锅,纷纷人肉搜寻该名法官的背景,有者直言“完全不意外,他开庭非常傲慢且刻薄”、“这种法官真的不适任,愧对他的头衔”。 蔡母强调并非钱的问题,而是要让违法的司机与公司得到应有的惩罚,避免下个受害者出现,目前她已决定提起上诉,并针对吊车公司造假导车人员一事提起刑事告诉。 台北地方法院周二回应时指出,已调阅相关资料了解,指承审法官表达使正处于丧女悲痛的蔡母感受不被理解,甚至产生羞辱或二度伤害之感,对此深感遗憾。 北院指出,本案判决是依法审查损害赔偿要件,并非否定被害人生命价值,承审法官审理后,认定吊车公司仍应负雇用人责任。至于各项赔偿金额,判决是就丧葬费、扶养费、摩托车损害及精神慰抚金等项目,依卷内证据及相关法律要件分别判断。 北院表示,就扶养费部分,民法规定须审酌扶养权利人是否不能维持生活等法定要件。判决未准许扶养费请求,是因认定相关要件的证明不足,并非以金额评价被害人生命,更非否定家属丧女之痛。对于外界因“扶养费未准许”而产生“人命不被重视”的疑虑,北院理解社会感受,也将持续要求同仁以更清楚、平实的方式说明法律要件。 声明指出,关于领取保险金额认定的疑义,将由审级救济程序依法审酌。媒体报导指出,家属实际领取的保险金额与判决书记载的“700万元”有所落差。此项疑义涉及卷证资料的取舍、双方于一审程序中是否争执及损害额扣除的计算。 蔡母的代表律师周三发声明指出,判决认定蔡母“不争执已领取强制险币700万元”,显然属于重大违误,更与事实完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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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1日讯)中国建筑工称从新加坡一座工地3公尺高的梯子坠落,因伤无法工作,入禀当地高庭起诉雇主索赔,但法官认为意外根本未发生,判他败诉。 《新明日报》报道,根据新加坡高庭法官发表的书面裁决,起诉人是来自中国的陶月刚,他自17岁就在中国从事建筑工作,于2012年26岁时来到新加坡工作。 陶月刚曾在新加坡7家不同的建筑公司工作,包括2020年7月29日到2023年6月5日,受聘于United Tec Construction,被派遣到当地纽顿铜源的工地工作。 陶月刚称,事故发生在2023年4月24日,当天工地主管叫他和另一名工人达丹图一起清理垃圾。 他指当晚8时雨停后,工地灯光昏暗,他爬上梯子到高架平台,主管则向他交代隔天的工作安排;当时达丹图在距离梯子约30公尺处。 他说,他下梯子时滑倒,从3公尺高处跌落,肩膀敲到铁管,后背和臀部着地,当时肩膀疼痛,右腿麻痹。 他称曾多次大喊,照理主管应听得见,但对方没有来帮忙,而当时工地大部分人都离开了;他最后在晚上8时30分,从工地的侧门离开,在路边拦下德士回宿舍。 陶月刚称当晚通知室友自己发生事故,但没有通知主管。 不过,他隔天因疼痛不已,搭德士去工地找主管后,告知对方前一晚发生的事故;他也去诊所看医生,拿了1天病假。 工地管理员过后安排他隔天到新加坡一家医院检查。 陶月刚4月26日去医院时,称自己告诉医生他发生工伤意外,并被告知神经严重损伤,需要三四周才能好转。 他当时留医至5月6日,期间主管曾探望他两三次,过后雇主让他回中国休息,他在5月10日回国。 法官指出,陶月刚在某个时间点受过伤,但证据清楚显示,2023年4月24日当晚并没有发生陶月刚所称的事故。 法官说,雇主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相反的,雇主还试图帮陶月刚承担他在新加坡的医药费,甚至他人在中国时还慰问他,因此裁定陶月败诉。(人名音译) 公司:所安排工作无需梯子 陶月刚称8月到12月期间在中国找中医治疗,至今已花了超过7万元人民币(约4万1333令吉),且至今都无法工作,也没有收入。 因此,他要求雇主赔偿目前和未来的医药费、目前收入损失和未来收入损失。 不过,根据WhatsApp短讯的证据显示,是陶月刚指医院治疗没效,自己要求回中国治疗。 法官也指出,陶月刚无法解释为何他无法从事其他工作。 公司否认事故的发生,并指陶月刚当天被安排的工作无需使用梯子,工地也禁止使用A型梯子,只提供平台梯;平台梯最高也才2.5公尺高,并无所谓的3公尺高梯子。 公司也指出,陶月刚和其他工人在当天傍晚6时45分就已结束工作;另外,从陶月刚去诊所看医生到后来住院期间,主管与他互动过程中,他也从未提及自己发生工伤意外。 说法前后矛盾 法官指难以采信 法官指出,若陶月刚跌下梯子,主管无理由不去帮忙,而陶月刚称没向达丹图求救,是因对方所处位置更远,这些说法都说不通。 法官认为陶月刚说法也不一致,先前说事发时工地已无人,后来又说不找其他工人求助是因无法和他们沟通;此外,若室友是首名知道他刚发生事故的人,那他为何没让这么关键的证人作证? 在伤势方面,陶月刚称从高处跌下,但医生没有观察到他有任何像是瘀青或红肿的外伤,法官认为这也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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