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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

1天前
4天前
    (新加坡11日讯)丹戎加东2025年发生地陷导致一辆汽车坠入坑洞,涉案承包公司以及董事、项目经理和工程师等六人被控上法庭,公用事业局和一家顾问公司也接获有条件警告。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建设局、人力部和陆路交通管理局于今日发联合文告说,当局已完成对丹戎加东南路地陷事故的调查,并对涉案各方采取执法行动。 公用事业局承包商自2024年以来,在丹戎加东南路旁进行阴沟铺设工程,包括建造一个16公尺深、由多层钢筋混凝土沉箱环组成的临时竖井。 去年7月26日傍晚约5时50分,其中一个沉箱环突然失效,导致土壤流入竖井底部,邻近路段随即发生地陷。地陷造成路面出现坑洞,一辆汽车坠入其中,女驾驶员在客工协助下脱困后送院治疗。 今日被控的涉案承包商是贺兴建筑私人有限公司(Ohin Construction Pte Ltd),被告的六人是公司董事王骄阳(64岁)、项目总监拉杰库马(58岁)和项目经理切拉潘(35岁),以及专业人员纪承祥(39岁)、姚思茵(49岁)和工程师森蒂纳坦(56岁)。 他们被指未获授权而进行建筑和道路重铺工程,施工与经批准的设计图纸不符,且在缺乏充分风险评估和安全工作程序的情况下动工。 他们涉嫌在取得所需工程执照之前启动建筑工程,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存在失职。他们被指未按经批准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强制性测试;事发当时,工地也未维持可正常运作的视频监控系统。 此外,在地陷发生前路面已开始下陷,他们被指未向相关当局据实通报,以及在委任工地督工的事上作虚假申报。 公用局和顾问公司Surbana Jurong Consultants Pte Ltd因违反建筑管制法令而分别接获有条件警告。 这个项目至今仍处于停工状态。若要恢复施工,公用局须委任新的项目团队,并由新团队提交通用结构设计图纸,由建筑管制专员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和审批,通过后方可复工。 公用局于今日发文告说,会继续与相关机构和利益相关方紧密合作,确保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并在所有建筑项目中维持最高的安全标准。(人名译音)
5天前
(新加坡5日讯)新加坡和柬埔寨联手瓦解金边诈骗团伙后,落网被控的其中一名菲律宾女子声称并非团伙成员,只是没钱、没护照,才回不了家。 《新明日报》报道,上述两国警察合作展开跨境行动,成功捣毁一个专门冒充政府官员诈骗新加坡人的犯罪集团。警方当时也在新加坡逮捕了12人,包括8名狮城男、1名狮城女、2名大马籍男子和1名菲律宾籍女子。 落网的菲律宾籍女子迪薇拉(35岁)被控上法庭,她不承认所面对的一项抵触有组织罪案法令和一项串谋行骗的罪行。此案件是于本月3日开审。 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该诈骗团伙在柬埔寨有个诈骗中心,主要目标针对新加坡人。 团伙分成三组人,第一组假冒成银行职员,骗受害者称他们的信用卡或银行户口有问题,促请他们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金管局)举报,随之把电话转到第二组人手上。 第二组人则假冒金管局人员,为受害者立案,再把电话转到第三组人;第三组人则假冒执法人员,骗受害者把钱转进“安全”的银行户口,以便展开调查。这些所谓的“安全”银行户口都由他们操控。 团伙不仅有银行户口,在新加坡还有跑腿为他们向受害者收钱或收取值钱的物件。 控方指,被告知道该团伙的勾当,并选择留下来继续工作。辩方则辩称,被告以为自己被聘用为行政人员,怀疑对方是诈骗团伙后,她也想回家,但碍于护照被没收、身上也没钱,团伙则称必须先筹钱买机票才能离开。 控方:被告在柬没门禁 还曾外出做美甲 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被告在抵达的约9天后接受测试,随后还选择了8%佣金的无底薪配套。 控方指,被告于2025年3月29日至4月24日都住在柬埔寨,吃住都由团伙包办,还能用手机。此外,他们也能自由活动,没有门禁,还曾叫电召车外出做美甲。 4月24日,被告则飞到老挝,继续为诈骗团伙工作,一直待到同年的6月6日。 控方指出,被告离开老挝前,曾于5月26日收到1000美金(美元,约3963令吉),6月份收到300新元(新币,约930令吉)。 审讯仍在进行中。 称害怕被虐待不敢逃 被告称害怕被虐待,自己才“随波逐流”。 控方指,被告于去年3月29日抵达柬埔寨,被送到诈骗中心,首要培训就是收到打电话时用的稿,让她背下来。 她说,团伙当时给她两种配套选择,一种是底薪1500美金(约5944令吉)外加3%佣金;另一种是没有底薪,但可抽8%的佣金。佣金多少,取决于骗到的款项。 被告在供证时说,当时朋友联系她,问她想不想和她一起到国外工作。由于她当时面对许多问题,思考几天后就答应。 她说,朋友安排一切,两人先飞到大马,才转飞柬埔寨,只因直飞柬埔寨的话,菲律宾当局会查得很严。 抵达柬埔寨后,被告称有名男子来接机,当场收掉她们的护照,并将她们送到诈骗中心。隔天,她就收到稿件,需要她们背下来。 她称,自己不明白稿件内容,因此读完后也没有起疑。当她开始怀疑自己在诈骗中心工作时,又想起曾看过的报道,若逃跑担心会被虐待,所以就不敢走,只能“随波逐流”,只为想“活着”。
2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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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3日讯)6名男女因涉及诈骗集团“钱骡账户”(Keldai Akaun)及滥用银行账户而被控,令受害者损失达19万2084令吉,其中4人已在庭上俯首认罪。 其中4名被告,即21岁的莫哈末艾曼菲道斯、54岁的法兹尔、27岁的埃里克江耶利米亚及34岁的沙拉乌特,分别在法官莫哈末查米尔苏海米及拿督万再迪面前聆听控状后认罪。 法官判处莫哈末艾曼菲道斯、法兹尔及沙拉乌特各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一个月代替;埃里克江耶利米亚则被罚款450令吉,若未缴付罚款,则须监禁一个月代替。 根据控状,4人被指于2025年6月18日至10月19日期间,在至达城、柔佛再也及乌鲁地南一带,不诚实地协助转移受害者财产,涉及金额介于384令吉至2500令吉之间。 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两名被告,即22岁的诺莎菲卡及50岁的叶凯顺(译音)则否认有罪。 两人被控分别利用公司银行账户进行高达15万7000令吉及3万令吉的交易,却无法说明合法用途,并涉嫌将有关款项占为己有。 控状指出,两人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25年6月29日期间,在乌鲁地南涉及有关行为。 诺莎菲卡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4C(1)条文;叶凯顺则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一旦罪成,前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超过1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后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主控官为R内维娜及努鲁沙菲卡莎阿里副检察司,6名被告都没有聘请律师。 法官批准诺莎菲卡及叶凯顺分别以5000令吉及1万令吉保释金外加各一名保释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于7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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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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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日讯)在家烧炭焚毁父母家,44岁男子今天被控纵火罪。他在庭上说:“火是我放的,但我无意造成伤害。” 《新明日报》报道,新加坡裕盛路第14座组屋18楼一个单位前晚约9时40分发生火患,大火吞噬整个四房式单位。8人因吸入浓烟送院,另有两名消防员因身体不适送院就医。 失火单位住着一对年迈夫妻与儿子,一家三口均成功逃生。警方当场逮捕一名涉恶作剧纵火的44岁男子,他就是与年迈夫妻同住的儿子刘哲元(译音)。 刘哲元今早戴着黑框眼镜、身穿白色马球衫出庭面控。 控状指他前晚约9时40分,在上述单位的客厅内点燃一锅木炭,蓄意纵火或使用爆炸物毁坏房屋。根据相关法令,被告若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最长监禁10年,并可另加罚款。 刘哲元在庭上说:“火是我放的,但我无意造成伤害。” 他随后语气急切地向法官提出申请,希望能够联系父母或获准保释,以处理家中事务。 他称家中财务一向由他掌控,如今存放在家的现金已被烧毁,年迈父母却不会使用电子支付。他表示需协助处理财务问题,并联系亲属照顾身体欠佳的父母。此外,他还提到父亲去年曾被骗走1000元(新元,下同;约3105令吉)。 控方则申请将被告还押在心理卫生学院两周,以进行医疗评估。 法官最终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并指示调查官在必要时通知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介入。 法官也表示,将在完成相关评估后,再考虑是否批准保释。案件展期至本月20日再度过堂。 曾出国留学 在药房任职 纵火男子曾出国留学并在药房任职。 邻居李女士(86岁)告诉该报,被告的母亲翁秀金向她提及,被告曾出国留学,也在药房工作,但之后离职了。 “听说两夫妻花了不少钱让儿子学很多东西。” 另一名不愿具名的邻居称,被告此前到澳洲求学,不解如今为何出状况。 “他的父亲曾提过,儿子还会乐器,学的是风琴。” 指儿常点蜡烛烧香 忧家被烧 父不幸言中 被告父亲曾多次向邻居吐苦水,指儿子常在屋内点蜡烛、烧香,担心有一天家被烧掉,没想到竟不幸言中。 一名与被告父亲相熟的邻居称,这名父亲时常向她吐苦水,指儿子几乎每天都在家中玩火,点蜡烛、烧香。 “他父亲告诉我,儿子完全不听劝,父亲自己也很担心有一天屋子被烧掉,结果真的说中了。” 她透露,被告父亲当过德士司机,母亲则是理发师,两人只有被告一名儿子。 另一名女邻居则说:“我去过他家,他(被告)的穿着和行为都很奇怪,大热天还穿长袜,甚至内裤外穿,还在家里摆放沙滩伞,坐在伞下吃饭。”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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