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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骗局

10小时前
  (新加坡23日讯)女佣为助同屋女佣接收网上认识的“美国军人”得来的投资利润,开设银行户头接收款项,两周接收超过11万8000元(新币,下同;约34万令吉),其中至少2万元来自两名爱情骗局受害者。女佣被判坐牢40天,提出上诉要求缓刑监视后仍被驳回。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菲律宾籍的女佣加尔维斯(35岁),早前承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CDSA) 的罪行,被判坐牢40天。 被告对刑罚不满,早前提出上诉,三司于周四发表书面判词,阐述为何维持原判。 案情显示,被告原本在狮城当女佣,跟她在同一个屋子里工作的还有另一名同样来自菲律宾籍的女佣玛利亚(57岁)。玛利亚因涉及同案,此前已被判坐牢5个月。 2024年5月,玛利亚在社媒TikTok上结识名为亚历克斯的男子,对方自称是美国军人,两人随后天天热聊。两周后,亚历克斯要求玛利亚帮忙接收他“投资赚到的钱”,玛利亚一口答应。由于玛利亚当时在新加坡没有银行户头,于是便要求被告用其户头帮忙收钱,过后再把钱转到泰国的银行户头。 作为回报,被告每帮亚历克斯接收并转账一笔款项,都能从中抽取一些佣金。 获1151元佣金 在5月15日至5月29日的短短两周内,被告的银行户头共收到11万8133元。她随后按照指示,将其中的11万6154元5角1分转入一个泰国银行户头,自己则从中赚取了1151元5角(约3569令吉)的佣金。 被告在上述期间都没有查看这些钱的去处,结果部分款项被追踪到是诈骗所得,来自分61岁的销售女顾问和70岁的厨房女助手。两人均陷入网络爱情骗局。 61岁受害者于5月29日报警,一共被骗取万3300元;70岁受害者则在5月31日报警,一共被骗取10万8500元。调查显示,两人的总损失中,共有2万零300元直接流入了被告的户头。 被告在同年10月2日被逮捕。 三司:判监40天‘完全没有过重’ 三司在判词中提到,原审法官仅判被告坐牢40天,“完全没有过重”。 三司表示,尽管被告本身并非诈骗分子,但对于涉及诈骗的相关罪行,法庭必须以“威慑”和“惩罚”(retribution)作为主要的量刑考量,因此缓刑监视绝非合宜的选项。无论罪犯是外国人、新加坡公民,还是永久居居民,原则都相同。 三司进一步强调,本案的受害者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这理应被视为加重刑罚的因素。 尤其是当受害者为年长者时,诈骗犯罪所带来的后果往往更加严重,这不仅体现在经济损失上,更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心理创伤。 另外,被告没有前科并不是减刑因素。综合本案的其他求情因素,根据既定的量刑框架,合理的刑罚本应是大约四个月的监禁。因此,被告指“40天监禁刑罚过重”的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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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干达公主城3日讯)爱情骗局受害者不仅限于年长人士,18岁女学院生与一名自称在台湾从军的男子陷入网恋,数个月后男子向她索要1万令吉,好让男子不必被派驻到遥远的地方服役,但汇款对象的银行户头持有人,竟是本地巫裔男子。 新山北区警区总部两名华裔警官,受邀到南方大学学院主讲“面具之下:破除霸凌,安全上线”推广讲座,以实际案例和相关法令,向大专生宣导杜绝霸凌及商业罪案。 新山北区警区总部商业罪案调查组助理调查官曾小新,在分享上述案例时提到,事后经调查发现,骗子使用的社交媒体头像竟是从谷歌搜来的。 他说,骗子向女学院生声称,必须付钱才能免于被派驻远处服役,首次开口就索要1万令吉,但女学院生表示无法给足1万令吉,对方于是询问她能给多少钱,女学院生说只能给到1000令吉。 “受害者于是向父亲讨要1000令吉,声称是学校办活动需要用到钱,再把钱转入一名本地巫裔男子的银行户头。” 他表示,受害者一开始有疑惑,银行户头持有人怎么会是一名本地巫裔男子的,而且所属银行也是在本地,但骗子声称那是其上司的户头,受害者也相信了。 他说,骗子见受害者首次汇款成功后,再次开口称还需要9000令吉,受害者只好再向5名朋友各借1500令吉,并汇入同一个银行户头。 曾小新指出,受害者事后告诉父亲,自己有一名在台湾从军的男友,父亲才得知女儿受骗,并向警方报案。 他说,持有相关银行户头的巫裔男子,于一个月后遭警方逮捕,男子因充当钱骡,把银行户头借给骗子使用,而被判罚款。 他表示,钱骡案件频频发生,出借一个银行户头给骗子,一般可获得1000至2000令吉的“租金”。 他说,骗子利用别人的银行户头行骗,钱款得手后再途经多达10个银行户头才提款,导致警方难以替受害者追回被骗走的款项。 曾小新也提到,骗子经常使用缺乏监督的脸书广告发布投资诈骗讯息,再把上钩者加入Telegram群组,但他提醒,这类操作的线上投资极有可能是诈骗。 “只有通过大马交易所和银行进行的投资交易,才是合法的。民众可到国家银行官网或热线查询,因为任何投资项目都必须向国家银行注册并受到监管。” 另一方面,新山北区警区总部刑事罪案调查组高级调查官黄治雄,根据现有最新法令指出,如今霸凌不仅限于肢体,言语霸凌也被视为刑事罪。 他举例,其他霸凌形式还包括社交霸凌、威胁、孤立、网络霸凌等,加害者可在相关法令下被提控。 他说,根据刑事法典第147(制造骚乱)条文,一群人若是联合起来伤害民众,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其他法令包括:刑事法典第323(蓄意伤人)条文、第383(勒索)条文、第302(谋杀)条文、第499(诽谤)条文。 他说,霸凌加害者若是以言语霸凌,即以言辞或姿势羞辱一人,可在刑事法典第509(蓄意侮辱他人)条文下被控。 至于网络霸凌,黄治雄指出,霸凌加害者若是利用电子通讯散播违法讯息,可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控。 讲座出席者包括南方大学学院校长蔡润煌。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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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9日讯)新加坡一名女郎为每月5000元(新币,下同;约1万6424令吉)酬劳借出银行户头,一周内接收近16万元(约52万5576令吉)来历不明的款项,一部分被查出是来自70岁爱情骗局受害者。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是29岁的西蒂阿米娜,她面对两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她今早承认其中一项,法官将另外一项纳入考量后,判她坐牢5个月又两周。 案情显示,一名陌生人去年通过TikTok问被告,是否有意当一名“信用出纳员”,被告当时没有回应。 今年3月1日,这名陌生人再次询问被告是否有意接下这份工作,陌生人说,只要被告肯利用她的银行户头接收顾客汇来的款项,并用于购买加密代币,每个月便有5000元酬劳。 被告同意为陌生人工作后,在今年3月8日至13日,共收到13万9023元(约45万6669令吉)的汇款。她事后根据陌生人给的指示,将汇款换成加密代币。 新加坡警方不久后接到3名46岁至70岁妇女的报案,当中有人称落入爱情骗局,将3750元至2万5000元(约1万2318令吉至约8万2121令吉)的积蓄转账到被告的银行户头。 被告的户头之后遭冻结,里头还有7万8153元(约25万6720令吉)的款项。 陌生人发现被告的户头被冻结后,要求被告提供另一个银行户头接收款项。 被告于是借出另一个银行户头给陌生人,并在同月12日至14日间,接收2万零350元(约6万6846令吉)的汇款。 控方陈词时则说,受害者包括一名70岁的年长妇女,她被骗走2万5000元。控方指被告为钱犯罪,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6至7个月。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陌生人虽承诺被告每月给5000元酬劳,但被告实际只赚了约80元(约262令吉)。被告是在接到警方通知后才惊觉自己犯罪,求法官轻判。
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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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