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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捐款

(新加坡2日讯)新加坡义顺9道的元龙圣庙义务财政,挪用7万8041元(新币,下同;约24万4138令吉)的信众捐款,支付个人开销,包括按摩、带家人吃高级料理,甚至为按摩师购买昂贵首饰,被判入狱10个月又两个星期。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蔡顺发(62岁,译音)面对3项失信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两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2022年至2024年,在元龙圣庙义务担任财政。 庙宇行政人员于2024年2月,发现部分收取款项未存入银行户头,于是通知另一名财政。 两人核对2024年2月至4月,由被告收取的款项记录后,发现有7万8041元未存入庙宇户头。 经质问,被告承认将这笔钱存入个人户头,并称自己是诈骗受害人,同时承诺会归还款项。 调查显示,被告挪用庙宇职员交给他的信众捐款,用于维持高消费生活,包括带家人吃高级料理、支付租车费用、购买家庭用品及按摩等。 他每次按摩还会给100元(约312令吉)小费,甚至为按摩师购买昂贵首饰。 被告一般在处理庙宇收取的现金时,会把钱装入红包并做标记,再存入庙宇的银行户头,随后将存款收据连同红包封交回庙宇。 他也会在个人记录簿中,记录这些收款和存款金额。 不过,他在挪用款项时,既未记录相关金额,也没有将款项存入庙宇户头。 综合所有控状,被告在2024年2月至4月,80次失信庙宇7万8041元,他至今未赔偿。 庙宇主席2024年8月7日当地向警方报案,被告隔天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出于贪婪,3个月内多次挪用庙宇款项以过奢侈生活,促请法官判他坐牢10至11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配合调查,原本有意赔偿,还为此售房,但因房屋经纪出错,导致他无法赔偿;他也面对多种慢性健康问题,恳请法官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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