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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打脚踢

(新加坡10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疑要请女子喝酒遭拒,突然情绪失控,对女子拳打脚踢,惊动当地警方到场。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纠纷发生于本月8日傍晚,发生在新加坡乌节路一带的一家商场六楼区域。 网上日前流传一则视频,指商场发生伤人事件,一名光头汉对一名女郎穷追不舍,不断拳打脚踢,引起不小骚动。 庆幸的是,有公众挺身而出,成功阻止男子打人。 《新明日报》记者昨天走访时,六楼的一些商家受访时皆透露知晓此事,当时引起不少人围观。 服装店负责人莫妮卡(60岁)受访时说,事情发生在傍晚六七时,她人在柜台,突然听到一阵喧哗声。 她说:“我循着声音查看,才发现一名光头汉与一名身着短裙的女郎在店外争吵。我不清楚争执原因,但双方争执不断,争吵声越来越大,也逐渐引起其他人关注。” 她表示,光头汉步伐有点摇摆不定、情绪激动,不断高声叫喊,因此相信对方已喝醉。 “听说他要请那名女郎喝酒,但被对方拒绝,应该是自尊心受挫,才会失去控制。” 根据视频画面显示,光头汉先在食阁纠缠女郎,对着她不断高声责骂。 女郎当时转身走开,试图与对方拉开距离,但男子伸手拉住女郎手臂,女郎立即挣脱,离开食阁。 女郎快步逃离,光头汉紧随其后,还一把拉住女郎。 眼见无法脱身,女郎举手拍向对方,男子随即朝女郎方向连续挥拳,甚至飞腿踢向女郎。 周围食客纷闪避 冲突发生后,现场传出尖叫声,周围食客纷纷闪避,数名友人护着女郎离开,光头汉则汉穷追不舍。 另一段视频显示,男子尾随女郎,突然从后方一脚踹向女郎背部,两人双双失去平衡摔倒地。 男子起身后仍不罢休,继续朝倒地的女郎连踢数脚,直到周围公众制止。 莫妮卡说,冲突持续十多分钟,引起不少人围观,最终惊动警方到场调查。 被阻抱怨:为了她花很多钱! 店家尝试劝架,光头壮汉抱怨说:“我为她花了很多钱!” 莫妮卡说,双方争执影响了生意,她因此上前试图劝阻,希望双方冷静。 “我叫他们不要动手,也不要大吵大闹,以免影响我的顾客。光头壮汉用力推开我,还要我不要多管闲事,声称自己在女郎身上‘花了很多钱’。。 莫妮卡见对方情绪再度失控,担心自身安全,只好远离对方。 附近商家:常有人酒后闹事 受访商家透露,商场六楼角落有数家夜店,商场内也有其他类似场所,因此这类冲突并不罕见。 有服饰店员说,商场每逢星期天会有不少人聚餐或喝酒,包括不少帮佣与外籍劳工,经常有人喝酒后闹事,几乎每个月都会发生。02_S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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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3日讯)新加坡一组女生与一名16岁女受害人结怨,约对方见面后,5人在厕所对受害者轮番拳打脚踢,导致她脸、胸、手、唇、膝盖等多处受伤。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24年10月10日下午约2时20分,地点是新加坡蔡厝港后备军人协会5楼的残障人士厕所。 被告是一名17岁少女,面对一项纠众闹事控状。包括被告在内,涉案少女共6人,由于她们年龄均未满18岁,媒体报道案件时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因此文中以被告,以及B1至B5称呼这群少女。 案情显示,被告及同谋与一名16岁受害者有过节,案发前设聊天群组,讨论如何与受害者了结恩怨,但众人无法取得共识。 B1、B3和B5之后在另一个群组里,决定把受害者约出来当面“教训”,被告、B2和B4随后也同意加入。 B1于是联络受害者,谎称要受害者归还物品,约受害者案发当天到新加坡蔡厝港后备军人协会见面。 受害者赴约后,B1将她带到5楼的残障人士厕所,这时B2、B4和被告也出现。 4人之后当面质问受害者,轮流对受害者动粗,还令受害者下跪向她们道歉。B3中途也加入殴打受害者。 受害者事后到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她脸部挫伤,胸部、手臂、肩膀、嘴唇和膝盖擦伤,拿了3天病假。 被告认罪后,今早被判缓刑监视15个月,以及8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缓刑期间晚上10时至隔天早上6时需留在室内。 她的母亲和继父需签保5000元(新币;约1万6568令吉),确保被告在缓刑期间行为良好。 掌掴逼下跪道歉 被告负责录视频 最后一次袭击持续15秒,期间被告负责录视频。 B5要求受害者下跪道歉,B1、B2和B4各掴受害者一巴掌。 B3抵达后也要求受害者下跪向她道歉,同时掴受害者巴掌和踢她。 B4对受害者拳打脚踢,并掴受害者3巴掌。B2也踢了受害者一下。 再后来,B5提议众人最后毒打受害者15秒,被告负责计时,并用手机拍下过程。B3则与B5视讯,实况转播受害者被毒打的画面。 同谋中最小13岁 被告同谋中,年龄最小的仅13岁,其余少女年龄介于14岁至17岁。5名同谋事后都被控上当地法庭。 B1、B2、B3和B4面对一项纠众闹事的控状,B5则面对一项教唆他人纠众闹事的罪名,5人之前已认罪。
12月前
(新加坡19日讯)男子指岳父写信给邻居惹麻烦,约谈后对岳父拳打脚踢,导致对方左眼视力受损,鼻子骨折变形。 《新明日报》报道指,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6月21日晚上9时至10时17分间,地点是巴西立21街第203座附近的走道。 被告是26岁的莫哈末菲达依,他面对一项蓄意重伤的控状。受害者是被告58岁的岳父。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当晚9时 , 约岳父到罗央坊(Loyang Point)的麦当劳见面。 被告指岳父写信给他的邻居,他因此要质问岳父。庭上并未披露信件的具体内容。 被告在岳父否认写信后依然情绪激动,岳父尝试让被告冷静但不成功,于是起身回家。 这名岳父随后走到巴西立21街第203座附近的走道,他当时正与妻子通电话,岂料被告跟了上来,往岳父背部踢了一下,导致后者摔在地上。 被告之后再往岳父脸上打了好几拳,事后将手上的鲜血洗掉再回家。 被告的岳父事后在樟宜综合医院接受治疗,他的左眼眶底骨折、鼻梁骨骨折移位、上嘴唇割伤。 伤者去年8月19日复诊时,左眼视力依旧受损,鼻子变形,嘴唇的割伤留下永久性疤痕。 称曾被岳父虐待 忍无可忍动手 律师代为求情时说被告曾被岳父虐待,是忍无可忍才动手。 律师也提到,被告妻子怀孕,他想尽快服刑重新做人。 控方陈词时则说,被告在没有被激怒的情况下,蓄意重伤年纪大他一倍的岳父,导致后者重伤,眼部需永久性植入钛网。 控方提议法官判被告坐牢18至22个月,鞭打6下,外加给予岳父8241元赔偿。 更多报道,请留意Newswire、Newswire。
1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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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3日讯)无视双亲的个人保护令,42岁不孝子手掐父亲脖子、用藤条鞭打母亲,还对父母拳打脚踢,造成他们身体多处受伤入院,今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12个月。 《8视界新闻网》报道,由于他在假释期间犯案,法官下令他需额外坐牢230天,他的刑期因此是12个月又230天。 两次惊动警方上门 根据法庭文件,案件发生与今年8月9日清早。42岁的被告梁坤庆(译音,Neo Koon Keng)面对4项蓄意伤人和违法个人保护令的罪状,伤者是与他同住的75岁和76岁年迈父母。控方以其中两项加以提控,另外两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前夕在家时突然对母亲发脾气,还对她动粗,用藤条打她的臀部,母亲没有理他就返回自己的房间,但被告跟着走进去,还抢走她的手机。 父亲回家后,他也对父亲发脾气,迫使父亲于清晨5时许报警求助,警方上门调解后离去,但短短15分钟后,被告就拿着一根类似竹竿的物体走向父亲,然后用双手掐住他的脖子。 父亲害怕,找机会躲进房间,锁住房门,母亲也立刻报警。 撞开房门家暴父母 被告试图追上父亲,但被锁在门外,一气之下使用不同的物件敲坏门锁,闯进父母的房间对他们拳打脚踢。 父亲被他推倒,头部被打;母亲则被他推去撞墙,头部也挨揍。 被告对父母一阵家暴后才返回自己的房间,父母则伺机离开住家,等待警方到来。 警方赶到后逮捕被告,父母则因身体多处受伤而入院,需要治疗,直到5天后才出院。 案发时,被告的父母都申请了个人保护令,阻止被告对他们动粗,被告的家暴行为因此违反了个人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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