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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保潜逃

(新加坡10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通过不同公司推销投资计划,6年内欺骗96名投资者约1500万元(新币,下同;约4675万零500令吉),却未按承诺把资金仅用于指定交易,反而挪用资金用作其他开销,造成约600万元(约1870万零200令吉)损失。 他与弟弟面控后弃保潜逃,约一个多月后在马来西亚落网,被判入狱11年3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白伟翔(38岁)共面对24项包括欺骗、失信和伪造文件等控状,他昨日承认其中10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2013年4月左右,被告与两名友人成立Prive Investment私人有限公司,3人分工经营,公司的投资项目由被告全权负责。 他们通过发行优先股筹资,并向投资者承诺分派年度股息与资本受到保障,称资金将用于外汇和私募配售投资。 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Prive向17名投资者筹得约104万元(约324万1368令吉)。 2013年5月,被告挪用其中10万元(约31万1670令吉)用于自身开销,至今未作出赔偿。 2013年中,被告提议成立离岸公司Zabel Global Investments Ltd,这家公司后来接管了Prive的业务与资金。 同时,被告通过在新加坡大华继显担任执行董事的叔叔取得面试机会,受聘为大华继显的股票交易员。 接着,为替Zabel筹集资金,被告谎称公司推出的基金获得大华继显“支持、管理和担保”,且资金会存放在大华继显信托户头。 他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大华继显办公室会见投资者,并使用大华继显电邮发出虚假确认信。 为吸引投资者,被告也谎称基金过去7年,每年取得约8%至12%回报,事实上公司当时根本还不存在。 2014年4月至6月,至少12名投资者受骗,投入约581万3729元(约1811万9649令吉)。 被告还欺骗合伙人,谎称须向大华继显支付5%介绍费,骗取公司支付15万6250元(约48万6984令吉),并暗中存入母亲名下的交易户头供自己投资。 2014年7月,大华继显向警方报案并解雇被告,同时起诉被告等人滥用大华继显名义作虚假陈述。 新加坡警方调查后冻结相关户头,后来在2017年5月按庭令,把约832万元(约2593万 零944令吉)返还投资者,但仍有至少50万元(约155万8350令吉)损失未能追回。 离开大华继显后,被告与弟弟白锦阳共同经营4家以Pixeltrade为名的公司,在无牌照下从事基金管理。 2017年至2018年之间,这些公司向56名客户收取约586万元(约1826万3862令吉),声称只会用于贵金属和外汇交易,但仅部分资金真正用于交易。 两兄弟却从公司户头中,提取约1206万元(约3758万7402令吉)用于营运开支、佣金、偿还贷款及支付给被告等其他用途,其中至少约172万元(约536万零724令吉)来自客户资金。 期间,被告还指示弟弟伪造交易平台的月度报表,将原本约191万至382万元(约595万2897令吉至约1190万5794令吉)的户头余额,篡改为约1275万元(约3973万7925令吉),以欺骗公司会计。 被告在2021年3月被控,2022年11月在保释期间,获准到马来西亚公干时与弟弟弃保潜逃,两人拔掉手机卡,并电邮向母亲道别后失联。 直至同年12月19日,兄弟在马来西亚落网,随后引渡回新加坡。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选择认罪,节省了法庭资源,而且案发时仅25岁,年纪尚轻,且自2023年起已破产。 律师表示,被告的妻子也已与他离婚,3名孩子由前妻照顾,但前妻仍愿为他作出声明,指他是关爱子女的父亲,孩子也盼望他早日出狱,恳请法官轻判。 弟弟白锦阳已于去年2月被判坐牢5年。(人名译音)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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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2日讯)新加坡一名41岁男子为赚钱当担保人,保释当地一宗私宅偷窃案的中国籍男嫌犯,还与牵线的陌生人私定协议,若被告弃保也不用赔钱。 《新明日报》报道,中国籍男子龙志华涉飞新加坡后,潜入当地有地私宅偷走逾57万元(新币,下同;约188万2504令吉)的珠宝,落网被控后在保释期间潜逃出国。 新加坡警方揭露,41岁担保人并不认识被告。 该报早前报道,39岁的龙志华涉嫌与同伙于去年6月21日晚间,破门进入新加坡汤申路上段温莎园路的住宅行窃,盗走逾57万元的珠宝首饰。 龙志华相信是犯罪团伙成员,一行十多人专程来新加坡干案。 龙志华被控上当地法庭后于去年12月认罪待判,但他后来撤回认罪,案件转回到审前会议阶段,并定于今年4月25日进行审前会议。 但是,龙志华当天并未现身,法庭因此对他发出拘捕令。 新加坡法院发言人回复当地媒体询问时透露,龙志华于4月1日以3万元(约9万9079令吉)保释外出,却在4天后,即4月5日失联。 新加坡警方今早发文告表示,两名男子因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被捕,他们的年龄分别为25岁与41岁,并于今早被控。 两名被告分别是41岁的洪威尔森(新加坡籍)与25岁的韦其峰(马来西亚籍)。 洪威尔森面对3项控状,包括妨碍司法公正,以及在龙志华弃保潜逃后,两度向警方报假案。 控状显示,洪威尔森用韦其峰向他提供的3万元为龙志华担保,使其获释并逃避审讯。 他还被指在龙志华逃逸后两度向警方报案,谎称自己与龙志华弃保一事无关,并每日早晚都能与对方取得联系。 洪威尔森还涉与一名叫“BBQ”的陌生人私定协议,一旦龙志华违反保释条件,他可免于承担损失。 韦其峰则面对两项控状,指他提供3万元保释金给洪威尔森,以及与“BBQ”达成协议,让洪威尔森免于承担相关损失。 警方补充,洪威尔森与龙志华素不相识,是为获取报酬而充当担保人。(人名译音) 涉助安排住宿 25岁男也被控 根据警方文告,韦其峰4月1日驾车到监狱接获保释的龙志华,再把他载到一间酒店下榻,并为他支付房费。 韦其峰与洪威尔森今早被控后,控方表示仍需时间完成调查,案件将展期至下个月过堂。 控方指出,韦其峰是外籍人士,又涉嫌协助龙志华弃保潜逃,因此申请不准予保释。 韦其峰在庭上询问,自己在案件中只是“负责交钱”,是否也构成违法行为。 法官回应称,案件仍在调查阶段,被告有权针对控状提出抗辩,并须等待后续进展,并令他继续还押。 至于洪威尔森,法官批准他以1万5000元(约4万9539令吉)保释在外。
11月前
1年前
2年前
(新加坡17日讯)10年前担任狮城公司董事期间设下“庞氏骗局”,从逾1300人手中骗走超过1800万元(新币,下同;约6311万令吉),被控后弃保潜逃,美国男去年被遣送回新,日前认罪。 《新明日报》去年报道,美国籍被告麦克菲力阿特金斯(Michael Philip Atkins)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兼股东,他涉提供外汇杠杆交易,向超过1300名投资者集资逾1800万元,但公司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贸易活动。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于2014年7月对公司展开调查,被告被捕后获准保释,但他过后却没有按要求向商业事务局报到并接受调查,因此新加坡警方向他发出逮捕令,并向国际刑警申请红色通缉令。 在美国当局的协助追查下,被告在潜逃近10年后,于去年3月18日被引渡回新加坡。 被告日前承认一项抵触公司法令的控状。 根据案情,该公司当时有两个OANDA交易户头,以及一个星展银行户头。2013年3月到隔年7月期间,公司提供杠杆外汇交易服务,代客户进行外汇交易。 根据协议,公司有权获得40%到50%的交易利润,但交易所产生的损失则由客户承担。 客户会被指示把资金转入公司的银行户头,客户也被告知在扣除银行转账费用后,资金会被转到OANDA交易户头,让顾客认为公司通过交易户头管理他们的资金。 公司在一年多内,收到客户超过1867万元(约6546万令吉),但只将约168万元(约589万令吉)转进OANDA户头,且同一期间也有约136万零3元(约476万令吉)从OANDA户头被转出。 案情显示,公司银行户头里的钱,没有真的被拿去做外汇交易,当中超过1470万美元(约7045万令吉)用于支付公司董事(包括被告)和公司开销等。 客户每周会收到报表,但报表并未反映实际交易结果。事实上,公司的交易户头正在亏损。 控方指出,这计划是经典的“庞氏骗局”,被告是公司的主要人物,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监禁38个月至44个月。 案展4月25日下判。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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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6日讯)狮城通缉犯涉毒被控,7年前弃保潜逃至大马,两年前嗑药载客时为躲避大马警察,开车硬闯并大闹大士关卡,以致关闭近40分钟,昨被判监6年10个月鞭打6下,外加吊销执照5年。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48岁的狮城男子张天龙,他面对15项包括抵触移民法令、公路交通法令、破坏公物法令、以及基础设施保护法令(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Act)等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早前抵触滥用毒品法令被控,因不认罪而保释在外等候受审,2017年11月6日,他畏罪潜逃,藏在一辆轿车后车厢逃到大马。警方事后展开通缉。 2022年4月8日凌晨2时左右,被告开车载着两名乘客,在大马的路上遇到一辆闪着灯的警车,由于他开车前吸毒,以为是警察设下埋伏,因此加速逃离。 警察见状立刻展开追捕,并用扩音器喊他停下。被告不理会,开车闯过大马关卡,一路逃到大士关卡。 然后,被告企图通过摩托车通道,当局人员开启路障拦车,被告不死心,一直冲撞路障。 期间,被告倒车时,撞到一名人员的右脚,后者倒地后爬到不远处保命。另一人员在被告往前开车时,急忙跳过路障 。 车子之后再撞上抵境车道的检查亭,与另一人员的左脚有接触。 凌晨2时17分,被告终于下车,往一名人员走过去时不听劝告停下,最终被制伏。被告遭捕后,发现他吸食冰毒,身上也搜出一本伪造的新加坡护照和驾照。(人名译音) 2乘客下车后逃跑 被判监5周 两名乘客下车后逃跑,之后被判监5个星期。 两名乘客在车子闯入大士关卡后,被移民局人员要求下车。当局人员要他们在一旁等着,但两人不听从,趁大家注意力都在被告身上时逃走,但随后就被辅警拦下逮捕。 他们是中国籍的陈松青(37岁)与越南籍的何氏梅红(33岁),早前各面对一项擅闯以及触犯移民法令的罪名被判刑。 造成近9万3000新元损失 事故出动15名移民局人员,并造成近9万3000元(约32万7887令吉)的损失。 控方陈词时揭露,被告的罪行导致大士关卡大厦被迫关闭38分钟,还出动15名移民局人员和造成近9万3000元的损失,浪费公共资源。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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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20日综合电)台湾身价百亿的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涉犯内线交易、炒股案,有媒体报道称他已经搭游艇逃往东南亚,台湾刑事局国际刑警周二表示已成立专案小组,将全力追查。他在侦审期间累积的交保金额5亿元新台币(约7328万令吉),也将被没收。 综合台媒报道,刑事局国际刑警科科长李泱辑周二受访指出,朱国荣并无出境纪录,研判可能搭游艇偷渡出境,已成立专案小组查缉。 据《镜周刊》,70岁的朱国荣搭豪华游艇逃亡,刑事局随即启动专案查缉,并清查相关人行踪与出境记录,发现9月7日朱国荣最后一次至警局报到当天,他的女友“宣宣”即带著2人刚满月的儿子搭机至香港,知情人士指出,宣宣应已赴菲律宾与朱国荣一家三口海外会合。 报道指,知情人士指出,宣宣姓陈,今年31岁,她除了年轻貌美,因会讲朱国荣老家的广东话,深得朱国荣的心。 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上周接获警方回报,朱国荣已多日未依法院裁定赴派出所报到,法官于是传唤朱国荣9月14日出庭,但仅他的2位律师到场,并向法官表示已联络不上朱,法官已发出拘票。 外界质疑,高等法院为何未对朱国荣施以电子监控。高院今天表示,金融犯并非像性侵犯或家暴犯等会对他人造成即时性危险,很少施以电子脚镣监控。 三立新闻报道,朱国荣过往传奇人生也随之浮出水面,他年轻时曾是香港“大圈仔”,电影《省港奇兵》就是以朱国荣在27岁犯下的“南通银行解款车劫杀案”作为原型。 据《镜周刊》报道,朱国荣未改名前叫做朱子昭,出生于中国广州,18岁就偷渡香港,成为俗称的大圈仔(偷渡香港的广州犯罪份子),与其他几名同伙涉及南通银行运钞车劫杀案,当时几人还将一名保全乱枪打死,因此遭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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