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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氏骗局

  (纽约13日综合电)美国太空公司SpaceX首次公开募股(IPO),然而这场备受瞩目的上市案却遭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猛烈抨击,直指亿万富豪马斯克根本就是一场“人形庞氏骗局”,并警告SpaceX被纳入主要股市指数后,恐让大量美国散户在不知不觉中承担风险。 知名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曼昨天在Substack发文直指,马斯克多年来曾承诺超级高铁(Hyperloop)、全自动驾驶德士、脑机介面普及化,以及火星殖民的革命性技术将在2025年前后实现,如今大多数计划仍停留在概念阶段,甚至根本不存在。 他坦言,特斯拉和星链确实是马斯克的重要成就,不过认为这些成功并不足以支撑马斯克如今的惊人财富。 向来持中间左派观点的克鲁曼表示,马斯克真正的资产来自投资人对他“天才形象”的信仰,企业估值的持续上升,又反过来强化市场对他能力的崇拜,形成一种自我循环。 克鲁曼更以庞氏骗局形容这种模式,认为企业之所以看似成功是因为,持续吸引新投资人投入,投资人之所以愿意投入是因为企业看起来成功。 文章也提到,马斯克2022年收购平台X的案例。 克鲁曼指出,马斯克收购后改变平台方向,导致大量广告商出走,平台X的估值一度跌至收购价格的一半以下,让提供融资的华尔街银行陷入困境。 不过,随着特朗普在2024年总统大选胜出,以及人工智能(AI)热潮兴起,情势出现转变。部分企业为免得罪马斯克与特朗普而重返平台X投放广告,马斯克也在2025年将AI公司xAI与平台X合并,借由市场对AI产业的乐观情绪支撑公司估值。 然而,克鲁曼认为,xAI推出的聊天机器人Grok无论技术实力或市场评价,都落后于Anthropic与OpenAI,甚至曾因产生争议性内容而引发批评。 在上述背景下,克鲁曼认为,马斯克在试图利用SpaceX来支撑xAI的估值与市场信心。 根据公开资讯,SpaceX此次IPO估值高达1.77兆美元(7.19兆令吉),尽管公司去年营收仅187亿美元(759.23亿令吉),且仍处于亏损状态。克鲁曼质疑,这样的估值并非建立在企业基本面之上,是来自投资人对马斯克个人品牌的信仰。 更令他忧心的是,多家主要股市指数近期修改规则,使到SpaceX几乎能在上市后立即纳入指数。由于大量退休金与共同基金投资于追踪指数的基金,一旦SpaceX被纳入,相关基金便被迫买进其股票。 克鲁曼指出,过去主要指数通常会等待公司上市至少一年,确认市场表现稳定后才考虑纳入,如今却对SpaceX破例,显示马斯克依然拥有影响金融体系的重要能力。 他最后警告,传统庞氏骗局通常只伤害自愿参与的投资人,这次情况不同。由于超过半数美国家庭透过共同基金或指数型基金参与股市,许多普通投资人可能在毫不知情下,被迫成为支撑SpaceX高估值的一部分。 克鲁曼认为,在马斯克、华尔街以及特朗普政府形成的利益网络下,美国散户恐将被卷入这场庞大的金融赌局,一旦泡沫破裂,付出代价的恐怕不只是少数投机者。
3天前
(新加坡28日讯)保证每月给予2至3%的投资回报,男子诱17人将63万9406元(新币,下同;约192万令吉)交出,岂料他失信当中的44万1082元(约136万令吉),并将部分款项花在娱乐、赌博和旅游等个人开销上,结果被判坐牢30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杨伟志(33岁,译音)面对9项失信和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4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自学如何进行外汇交易。他在2014年12月向朋友自称在外汇交易上赚钱,问朋友是否有意把钱交给他投资。 被告承诺每月会给朋友2至3%的投资回报,也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若交易亏钱,被告会用积蓄支付朋友利润,但若交易赚钱,被告在付给朋友承诺的利润后,把剩余的利润当成自己的酬劳。 这些朋友因信任被告,又把他人介绍给被告,因此投资者越来越多。 不料自2016年6月起,被告在投资上蒙受巨大亏损,无法靠积蓄支付利润给投资者,于是开始失信他们交托的投资金。他将部分的款项拿去投资,部分拿去支付承诺的利润。 被告将余款花在娱乐、赌博和旅游等个人开销上。 调查揭露,被告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间,共向17名投资者收取63万9406元的款项。 他挪用了当中44万1082元,其中有25万4196元是花在个人开销上。 控方:运作类似‘庞氏骗局’ 控方指被告以类似“庞氏骗局”的手法运作,至今没有给予受害者任何赔偿。 控方陈词时指,被告知道投资失利,无法给予投资者利润,却继续接收投资款项,用新资金支付其他投资者的利润,以避免罪行被揭发,整个运作类似“庞氏骗局”(Ponzi scheme),显示他预谋干案。 他至今也没有给予受害者任何赔偿。 控方认为,被告滥用投资者给予他的信任干案,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33个月。
3月前
4月前
4月前
(新加坡3日讯)在高登钟表工作10年的行销人员,欠下一堆卡债后以工作之便行骗,谎称能帮顾客买市场上很难找到的劳力士和百达翡丽名表,10个月内卷走16人共近50万新币(下同,折合约157万5452令吉)。 据《新明日报》报导,被告苏健坤(33岁,音译)于2015年开始在高登钟表工作,后来在2017年到2018年之间被委派到金沙分店,薪水也随之上调。 他之后开始申请信用卡,一度持有7张卡,并以此旅游、购买奢侈品等,逐渐欠下大笔卡债,最后得寻求新加坡信贷辅导服务的协助。 虽然该机构为他拟定还债计划,但被告无法如期还款,还向合法借贷公司借钱,于是萌生骗钱还债的念头。 被告的公司允许员工为自己或家人购买市场上难入手的名表,但购买前得填写表格;实际上,公司并不会仔细审查,被告便利用此漏洞行骗。 受害人主要是被告的朋友或是向他买过表的顾客,被告会主动联系他们,称能以员工福利为他们购买名表,但对方得先付30%到40%的订金。 这些名表包括每只售价逾2万2000元(约7万令吉)的劳力士手表以及每只售价逾3万5800元(约11万2802令吉)的百达翡丽手表。 受害人下单后,被告还会伪造收据、附上公司印章的表格以及和其他同事的对话来圆谎,还不断介绍新表或让受害人介绍其他顾客给他。 被告在2024年9月到2025年7月之间,骗取了16人共49万4583元(约157万令吉);他仅向其中两人分别做出了8000元(约2万5207令吉)和5000元(约1万5754令吉)的部分赔偿。 被告共面对17项欺骗控状,昨日承认其中4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法官表示需要时间斟酌,案展2月3日下判。 控方:行骗计划缜密应严惩 控方指被告企图以“庞氏骗局”行骗,计划缜密,还用了不同的手机号码自导自演,应当严惩判他坐牢至少4年10个月。 控方表示,被告伪造收据和表格,还用数个手机号码假扮成公司里的其他职员,以他们的真实名字伪造聊天记录,以便能截图骗受害人。他最终把骗来的钱都拿去还债,没能支撑整个骗局,也无法还钱给受害人。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认为控方要求的刑罚过重,恳求法官从轻发落,并表示被告已没有能力做出赔偿。 指受‘内部调查’ 须延迟‘发货’ 订金付了,货却迟迟未到,被告向受害人谎称自己“事迹败露”,正在接受内部调查,若丢了工作退款就难了。 其中一名受害人表示,他前后付了1万5000元(约4万7263令吉)给被告却迟迟拿不到名表。 被告对此称总经理发现有员工滥用公司福利,他也得接受内部调查,并提供对话截图来证明。 被告之后又称总经理指他业绩好,还让他买多一支名表,结果受害人又信以为真,表示愿意买下那支名表。 ​结果,受害人等了5个月都还没拿到名表,因此追问被告,他却称自己深陷“非常危险的处境”,让受害人不要把两人的协议说出去,倘若他因此丢了工作或是被警方调查,要退款就难了。 为骗老同学 谎称母病逝 他也向3名受害人谎称母亲生病、甚至病逝,来骗取更多现金,其中一名中学同学昨日出庭时,要求被告赔偿2万6100元(约8万2238令吉)。 其中一名张姓的受害人在庭上说,他和被告是中学同学,知道被告在表行工作多年,也曾打电话到表行查看被告是否还在那里任职。 受害人说,被告一再要他付更多的钱,后来又提到母亲病了,跟他借钱还医药费,甚至说母亲离世,让他掏出更多钱帮他。 另外,损失最惨重的受害人,是被告的一名国民服役同僚。 被告称可协助他购买共7只名表,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18次向他骗取超过18万元(约56万令吉)。
5月前
7月前
(新加坡7日讯)一名荷兰籍男子在新加坡设立投资公司进行庞氏骗局,谎称与资源雄厚的中国加密货币挖矿公司合作,招募3人串谋吸引七百多人投资约670万元(新币,下同;约2197万1645令吉)。 主谋和两名同伙锒铛入狱后,最后一名同伙也被判刑。 《联合早报》报道,这起案件最后一名被告是来自中国的陆煌斌(61岁),他面对欺骗和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等16项罪名。 他昨日在庭上对其中7项认罪,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4年半,罚款6000元(约1万9676令吉)。 他的3名同伙是荷兰籍男子杨斌,以及两名中国籍男子王兴鸿和陈伟。 这3人犯案时,分别是A&A Blockchain Technology Innovation(简称A&A)的主席、技术总监、董事兼主席私人助理。陆煌斌则担任公司总裁。 案情显示,杨斌在2021年4月设立A&A,以此公司名义提供加密货币挖矿的投资计划。 A&A谎称与中国云南一家加密货币挖矿公司合作,拥有后者30万台挖矿机的七成所有权;挖矿机可挖掘比特币(Bitcoin)和以太币(Ethereum)等加密货币。 A&A向投资者承诺,每天可赚取0.5%的投资利润。 可是事实上,A&A并没有与什么中国公司合作,也没有挖矿机,这其实是个庞氏骗局;A&A的操作手法是利用新投资者的投资款项,支付“利润”给旧投资者。 庭上揭露,杨斌是这个骗局的主谋,他招募王兴鸿、陈伟和陆煌斌加入。 杨斌指示王兴鸿创建一个挖矿应用程序,让投资者“监督”投资情况,但其实有关数据都是伪造的。 陆煌斌则负责扩展这个投资计划,也负责培训推销员,教导他们如何向潜在投资者宣传。 根据法庭文件,陆煌斌明知道这是一场骗局,但还是参与其中。 杨斌也安排陈伟负责向投资者收取投资金额,并指示让投资者提取部分利润,以制造投资有盈利的假象。 调查揭露,从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A&A在新加坡吸引超过700人投资,涉及金额高达670万元;其中12名受害人蒙受约110万元(约360万7285令吉)的损失,他们未获得任何赔偿。 除了串谋欺骗,陆煌斌也因为未持有效工作准证而在新加坡工作,面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罪名。 据早前报道,杨斌被判坐牢6年、罚款1万6000元(约5万2469令吉);王兴鸿被判坐牢5年;陈伟被判坐牢4年,罚款6000元(约1万9676令吉)。 陆煌斌的律师求情时说,他的当事人虽是总裁,但只是挂名,因为信任杨斌才会落得如此下场,并希望法官考虑到他尽早认罪等因素,从轻发落。(人名译音)507h03 
1年前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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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1日讯)公司谎称买下中国云南加密货币挖矿公司,骗狮城超过700名投资者投资670万元(新币,下同;约2237万3310令吉),公司主席的私人助理因参与这项“庞氏骗局”,向投资者收取资金,被判坐牢4年、罚款6000元(约2万零35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来自中国的陈伟(43岁),他面对15项欺骗以及抵触付款服务法令、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被告的另3名同伙包括杨斌(61岁)、陆煌斌(60岁)和王兴鸿(40岁)。3人分别担任一家私人有限公司的主席、总裁和技术总监。案发时,被告是杨斌的私人助理。 案情显示,该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2月15日间,向新加坡投资者推销一个加密货币挖矿计划。该公司谎称购入中国云南一间加密货币挖矿公司70%的股份,而该公司拥有30万个加密货币挖矿机器。 该公司向投资者说,挖矿机器可挖掘比特币(Bitcoin)和乙太币(Ethereum)等加密货币,每天为投资者赚取0.5%的投资利润。该公司还开发了一款挖矿应用程序,让投资者能时刻监督投资状况。 然而,整个投资计划实际上是“庞氏骗局”,该公司根本没有购入任何机器或股份。 该公司利用新投资者的投资款项,来支付“利润”给之前的投资者。案发期间共有超过700名投资者上当,涉案金额高达670万元。 作为该公司的注册董事以及公司银行户口的授权签字人之一,被告负责代公司向投资者收取资金,随后将钱收在公司保险箱。每当公司需要现金支出,被告就会按杨斌的指示从保险箱提取款项。 被告还在没有获得工作准证的情况下,从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9月7日受聘于该公司,担任杨斌的私人助理。 根据被告所面对的控状,投资者遭受的总损失约为110万元(约367万3230令吉)。 被告于2022年2月15日被捕。他曾向公司借了4000元(约1万3357令吉),并收了杨斌给的6000元生活费。
2年前
2年前
(新加坡30日讯)新加坡前正规军人假扮富豪,与两人合谋,编造出“美国大老板”庞氏骗局,以28天回报率140%为饵,诱两人投资54万元(新币,下同;约187万9070令吉),被判坐牢两年半。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林俊宏(35岁)面对4项诈欺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新加坡武装部队的正规军人。 2016年,被告一名同伙康志伟(36岁)想到一个名叫“1Meltz”的庞氏骗局,并在年中时将这个骗局和被告分享。 被告又叫来另一位同伙刘裕宏(28岁),3人于是开始行事。 3人虚构在美国有一位大老板在做生意,投资者只要将钱投给他们,在28天内即可获得140%的高额回报。 实际上,3人收到投资者的钱后会先自己分一笔钱,再将钱分给其他投资者作为“回报”。 案情进一步揭露,3人先是成立了一个名为“ Onemeltz Singapore”的“WhatsApp’群组,拉入潜在投资者进行宣传。 有两名分别为44岁与43岁的受害者陷入了骗局。 其中一名受害者相信被告是一位富有的成功投资者,并以为1Meltz是在美国投资股票跟房地产,因此开始在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2月29日一直不断投资。 该受害者在2月上旬前还有收到投资回报,但他又将之前所收到的大部分回报再次投入骗局,结果之后就再也没收到钱。 这名受害者前后共投入40万元(约139万1904令吉),但只收到了23万1000元(约80万3824令吉)的回报,损失16万9000元(约58万8079令吉)。 另一名受害者也投资了14万1049元(约49万零816令吉),但只拿到9万1049元(约31万6828令吉)的回报,损失了5万元(约17万3988令吉)。 两名受害者因此一共被欺骗了54万1049元(约188万2720令吉),并损失了21万9000元(约76万2067令吉)。 直到新加坡警方在2017年接到多起关于“1Meltz”投资骗局的报案,3人才落网。康志伟和刘裕宏的案件还在审理。(人名译音)
2年前
(新加坡17日讯)10年前担任狮城公司董事期间设下“庞氏骗局”,从逾1300人手中骗走超过1800万元(新币,下同;约6311万令吉),被控后弃保潜逃,美国男去年被遣送回新,日前认罪。 《新明日报》去年报道,美国籍被告麦克菲力阿特金斯(Michael Philip Atkins)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兼股东,他涉提供外汇杠杆交易,向超过1300名投资者集资逾1800万元,但公司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贸易活动。 新加坡商业事务局于2014年7月对公司展开调查,被告被捕后获准保释,但他过后却没有按要求向商业事务局报到并接受调查,因此新加坡警方向他发出逮捕令,并向国际刑警申请红色通缉令。 在美国当局的协助追查下,被告在潜逃近10年后,于去年3月18日被引渡回新加坡。 被告日前承认一项抵触公司法令的控状。 根据案情,该公司当时有两个OANDA交易户头,以及一个星展银行户头。2013年3月到隔年7月期间,公司提供杠杆外汇交易服务,代客户进行外汇交易。 根据协议,公司有权获得40%到50%的交易利润,但交易所产生的损失则由客户承担。 客户会被指示把资金转入公司的银行户头,客户也被告知在扣除银行转账费用后,资金会被转到OANDA交易户头,让顾客认为公司通过交易户头管理他们的资金。 公司在一年多内,收到客户超过1867万元(约6546万令吉),但只将约168万元(约589万令吉)转进OANDA户头,且同一期间也有约136万零3元(约476万令吉)从OANDA户头被转出。 案情显示,公司银行户头里的钱,没有真的被拿去做外汇交易,当中超过1470万美元(约7045万令吉)用于支付公司董事(包括被告)和公司开销等。 客户每周会收到报表,但报表并未反映实际交易结果。事实上,公司的交易户头正在亏损。 控方指出,这计划是经典的“庞氏骗局”,被告是公司的主要人物,因此要求法官判被告监禁38个月至44个月。 案展4月25日下判。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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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许多骗子都不会直接说100%的谎言,他们的言论往往都是真假参半,让人难以捉摸。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做一些貌似正经的事情,例如:声明自己正在申请牌照,像是JPEX这样。 最近香港那里发生了JPEX的骗局。截稿时,报道指骗局所涉及的金额已经高达15亿港币(约莫2亿美元),堪称是香港近代以来最大的金融骗局。当然,论涉及金额的话,我国的JJPTR的5亿美元绝对胜过JPEX。但论宣传力度,JPEX在还没东窗事发之前,其广告可是遍布香港的地铁、办公楼外墙、巴士,多名香港网红涉及其中(也包括少数台湾网红),就连艺人张智霖也因曾为其拍摄广告,JPEX的宣传力度可见一斑。 除此之外,该公司还声称正在推行多种企划,例如推出联营信用卡,以及向香港证监会申请牌照等等,但之后都被国际信用卡公司和香港证监会否认了。 JPEX和以前的庞氏骗局有何不同? 那么,这一次的JPEX和以前的庞氏骗局有什么不同吗? 理论上,并没有不同,都是用新成员的钱来充当旧成员的“投资回报”,一些差别可能就是整个设计要多复杂,或者策划人有多厉害,例如美国的麦道夫(Bernard Madoff)不但多次逃过稽查工作,甚至还一度成为纳斯达克主席,简直就是所有骗子的“一代宗师”。 而这一次JPEX和以前的骗局稍有不同的就是宣传手法上有变化。以往的骗局一开始都是口耳相传,在亲友圈子里,或者是一些特定圈子里宣传。美国有一说如果某些“投资计划”在医生圈子里流传,那么应该就是骗局。而到了今天,JPEX已经脱离了传统方式,而改用现在更有号召力的网红以及艺人。 我不知道民众是什么想法,但是“名人代言”最后发生产品货不对版是屡见不鲜,因为绝大部分的网红或艺人根本不具备稽查能力,无法辨别自己背书的产品质量是不是合规、行销手法是否越界,以及效果是否童叟无欺。不久前,我们本地就有几位所谓“名人”为虾王背书,东窗事发后纷纷跳出来说自己是受害人吗? 代言者在产品“爆煲”(意味败露)后,都会采取类似措施,以表明自己并无犯罪意图,尝试降低代言行径的罪恶程度。之后依然还是继续接代言,那些被骗的受害人依然还是无法取回自己的血汗钱。 如何避免坠入骗局? 那么要怎么避免卷入骗局呢?简单来说,大家要记得三个条件,分别为: 一个真实投资计划里,这三个条件最多只能同时存在两个,例如A计划如果是高回报和低风险,那么投资期限一定很长;B计划如果短期限而且低风险,那么回报就不会高;C计划如果高回报和短期限,那么风险一定高。 绝不可能同时存在,除非是骗局。 而许多骗子都不会直接说100%的谎言,他们的言论往往都是真假参半,让人难以捉摸。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做一些貌似正经的事情,例如:声明自己正在申请牌照,像是JPEX这样。而香港证监会已经发出声明并未收到JPEX的牌照申请。虽然JPEX随后说他们有和证监会接触过,但他们是因为被调查所以才会接触到证监会,而证监会的牌照申请部门是零接触。 [vip_content_start] “申请牌照“不等于“将会获得牌照” 对此,我想补充多一点,因为几年前我也有看到一些本地“咕噜”对外宣称说自己曾向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SC)求证,希望SC能够给告诉这些“咕噜”说明什么字眼不能使用,或者什么事情可以说,但得不到回应。 如果我们只是听这些“咕噜”的片面之词,会有一种“咕噜们为了广大股民谋福利,向执法单位求赐教无门,所以才无奈被迫无牌经营”的错觉。 事实上,站在SC的观点,你要他们开出一份“可以放心使用”的字眼清单相当于是官方认可,加上文字容易被操弄,所以他们是万万不会理睬你。更进一步说,每份面向大众的,不管是宣传文件还是金融产品,都是需要个别处理,以保护投资者权益。你要SC给你下指导棋,那么你就先来申请牌照。 申请过程所需要提交的文件,都会对申请人做足背景调查,专业资格审核,董事会成员背景是否可靠等等。等到提交的官员点头了,这份申请企划书才会给掌管牌照发放的委员会讨论。拿到牌照了,定期稽查是一个长期且永远都是进行式的工作。而我相信,许多市场的牌照申请过程也和本地的相差不远。因此,只是“申请牌照”是一个非常前期的工作,根本不能解读为“将会获得牌照”,就像是每位正在追求异性的男士都不能被视为其“男朋友”,懂的都懂。 飞蛾扑火——哪有这么多天选之子? 而让人感到不意外的是,许多被JPEX“变相”扣住资金的苦主都认为是证监会害他们的血汗钱无法提取。 如今,得益于互联网,许多金融产品或者运营者都能够接触到不同市场的人们,这让投资产品更容易普及,是为好事。但,我也有看到许多人只看到好处而不断飞蛾扑火,股票和差价合约交易也分不清,只看到视频里光鲜亮丽的网红,就心甘情愿地把血汗钱交出去了。这也是整体社会需要缴付的代价。 总的来说,脚踏实地依然是我认为致富的不二法门。那些能够快速致富的犯法事儿,99.9%的人都没这个能力和胆量,但他们都有这个自信认为自己是那0.01%的人。 唉,这世上哪来这么多天选之子啊?!
3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