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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6日讯)大马水警行动部队第二分队联合麻坡警区总部毒品调查组展开“獠牙行动”,在麻坡巴力阿末海域起获5715万900令吉的毒品,并逮捕两名本地男女。 行动指挥官诺阿兹曼在文告中指出,当局接获情报后,在昨天(5日)凌晨12时30分展开行动。 他说,执法人员抵达现场时,发现一艘船和几辆可疑汽车,并有几人正在将疑内含毒品的包裹搬运上船,准备走私到邻国。 “执法队伍马上展开行动,当场逮捕一名63岁男子及一名43岁女子,并在船只及车辆内发现多个装有毒品的麻袋及黑色塑料袋。” 诺阿兹曼表示,查获的毒品包括装在517个茶饮塑料袋中的549公斤冰毒、19万1268粒摇头丸和4000瓶电子烟液,总值为5715万900令吉。 此外,当局也起获总值20万4487令吉的7辆汽车,以及总值7万令吉的一艘玻璃纤维船和两架舷外发动机;所有起获物品总计5742万5387令吉。 他说,两名嫌犯将被延扣7天,即从6月5日至11日,以协助调查是否涉及其他案件。 警方目前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展开调查,罪成者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死刑,则须鞭笞不少于12下。 此外,落网嫌犯也在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和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受查,后者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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