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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籍

2小时前
1月前
(亚罗士打26日讯)吉打州首个“垃圾虫”被控上法庭,1名印尼籍工地员工因随地丢烟蒂,今日被控上亚罗士打法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00令吉,同时需要在两个月内履行6小时的社区服务。 这也是吉打州首宗,全国第二宗乱丢垃圾者被被提控上庭的案件。 此案被告是来自印尼亚齐的朱弗里(39岁)。控状显示,被告于2026年1月1日凌晨约12时10分,在亚罗士打市区电讯塔公共场所处,将烟蒂丢入排水沟,而非指定的烟灰缸内。 被告的行为触犯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第77A(1)条文,并可在第77A(2)条文下被判刑。同时,法庭亦可依据同一法令第77B(1)条文施加社区服务令。 上述法令规定,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作为附加刑罚,法庭亦可下令被告履行不超过12小时的社区服务,且须在6个月内完成,每日服务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被告未有代表律师,他在庭内认罪与亲自求情时指出,他在大马从事建筑工作约10年,工作不稳定,日薪仅80令吉,尚需抚养3名孩子,恳请法庭从轻发落。 此案主控官是固体废料管理机构的副检察司努依达尤。她指出,被告身心状况良好,适合执行社区服务。 亚罗士打第二地庭法官普莉西做出裁决,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3个月监禁替代。她同时指示,被告须在两个月内完成6小时的社区服务,每日至少服务1小时。 全国累计494张乱丢垃圾通知单 国家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首席执行员卡立莫哈末也到法庭旁听。他较后在法庭外向媒体指出,截至昨日,全国累计发出494张乱丢垃圾的违规通知单,本地人377宗,外籍人士117宗。 “目前,当局已在吉打发出120张违规通知单,今日审理的案件则是州内首宗涉及小型垃圾违规,并完成提控的个案。” 他说,吉打尚有多宗类似案件,将分别于2月12日及16日提控上庭。 他补充,当局将派员监督违规者履行社会服务,并根据违规者的体质和安全考量设定社区服务的形式,如扫地或清洗排水沟等。 针对今日的案件,他解释,法庭判决被告每次履行1小时的社区服务,即原则上须在6天内完成6小时的服务。 “不过,执法单位也会视违规者的健康状况作出合理考量,若当事人持有医疗证明,将交由执法员酌情处理。” 他强调,这项社区服务是由执法单位安排,违规者不得自行选择,以避免任何安全风险。执行期间,执法员将全程监督过程,确保违规者的人身安全,并防止外界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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