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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粗

1星期前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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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3日讯)因纠纷下车和轿车司机理论,摩托车骑士被指咬断司机儿子的部分 耳朵,法官斥骑士的行为“残忍且野蛮”,而且他当时已因涉及另一起路霸伤人案被调查,最后判处他坐牢20个月打鞭三下,以及吊销各级驾照12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徐罗纳德(36岁)被指于2024年2月26日下午2时,在泛岛快速公路往樟宜路段,在沈氏大道出口处,打一名男子郭明金(63岁,装修承包商)的下背部和踩他的左脚,并涉嫌咬郭明金儿子郭伟权(27岁,室内设计师)的左耳,导致 他的左侧耳廓上外侧部分被咬断。 被告不承认蓄意伤人和蓄意重伤他人的罪行,案件经审讯后,法官裁定他罪名成立。 郭伟权之前供证时指出,当时被告突然插入他们正行驶的车道,开车的父亲只好刹车鸣笛。被告接着挥手比手势,还骑到他们车子旁,结果他一开窗就被骂脏话,他因此回骂。 郭伟权说,父亲过后停车,他拿着手机边下车边拍摄,但被告却转向他,把他推倒。父亲接着环抱被告,被告则用手肘往后击打父亲。他快步上前时,被告拳打他脸部至少三次,他因此抱着被告,随之突然听见并感觉到左耳的一部分被咬断,还听到被告把耳肉吐出来。 被告则在审讯中一再否认罪行,称无视频证明耳朵是他咬断的。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在案发时,已因另一起涉及伤人的路霸事件而接受调查。法官也指被告的行为尤其“残忍且野蛮”,认同在本案中判处鞭刑是适当的。 “路霸”另涉四起伤人案 控方指受害者的耳朵永久毁容,至今仍偶尔会感到疼痛。 根据控方的判刑陈词,郭伟权被咬掉的耳朵部分,约3.5公分长、1.5公分宽。他进行手术接回,住院8天,拿了33天的住院病假。 控方指,重新接回的部分缺失约50%,因此造成了永久性毁容。郭伟权称,他至今仍偶尔会感觉到左耳疼痛,接回的部分已毫无知觉。根据专家所述,被告需要极大的力气才能咬断那部分的耳朵。 控方也说,被告总会以暴力来解决与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冲突,他还涉及另外四起路霸伤人案件,面对五项控状,接下来将进行审前会议。 这些控状显示,他涉嫌擅自开他人的车门,辱骂对方,还拳打车子,以及对一名司机动手还辱骂车上乘客等。 指伤者自作自受 被告在庭上要求重审,称轿车父子向法庭撒谎,而儿子的伤势是“他们自作自受”。 被告求情时重申当时只是在送货,而郭金明父子是他途中遇到的“危险”。他称有权自卫,还要求重审, 称郭金明父子在法庭撒谎。 在他来看,郭金明父子的伤是“自找的”,并称没有证据证明伤势是他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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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0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跟一名女佣拍拖,但他发现已到谈婚论嫁阶段的女友脚踏两船,还让他戴绿帽,于是在当地一座组屋的楼梯口对她拳打脚踢,再用手指性侵她,甚至恐吓将她丢到楼梯外。 被告否认有罪,辩称当时只是要检查女佣女友是否来月经,案件经审讯,法官判他罪名成立,择日判刑。 《8视界新闻网》报道,根据新加坡高庭的判词,荷塞因面对3项控状,包括性侵、刑事恐吓和妨碍司法公正。 他选择对妨碍司法的罪名认罪,另两项则否认有罪;案件在新加坡高庭审理后,法官判他其余控罪罪名成立。 被告和女佣甜蜜恋爱3年 根据判词,被告和女佣女友自2018年开始谈恋爱。 同年7月,两人情到浓时甚至到一间教堂“交换誓言”,虽然不是正式的婚姻注册,但他们相处如夫妻。 被告通常在女佣的休息日找她约会,两人会聊天、亲吻和发生亲密关系。 甜蜜关系维持了约3年,一直到2021年,被告发现女佣背着他和另一名男人交往,两人的关系恶化,最后在2021年12月14日发生了控状中的事件。 被告楼梯口目睹女佣和情郎约会 女佣于2021年8月或9月时认识了另一名男子,并火速和他交往,被告是在三四个月后发现了他们的关系。 被告在2021年12月8日质问女佣,后者承认给他戴绿帽,但表示愿意继续和他在一起,她也答应和情郎分手。 不过,女佣继续周旋于两名男人。 2021年12月13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她和情郎约会也发生了关系。隔天一早,两人再次见面拥抱亲吻,但被怀疑未和情郎分手,跑到女佣住所查看的被告目睹。 被告拳打脚踢女佣后性侵她 情郎离开后,女佣返回雇主的住家,而被告一直守在楼梯口没有离开,然后在女佣外出购买午餐时,把女佣带到另一个楼梯间,质问为何还和情郎见面。 女佣沉默不语,被告盛怒之下对她拳打脚踢。 女佣供证时说,身穿短裤的她跌坐在地上后,被告两次趋前用手指入侵她的私处,过后还拖着她下楼,恐吓要将她丢到楼梯外再自行跳楼殉情。 女佣抓住楼梯的栏杆,阻止被告将她拖下楼,并大声求救。 被告见状捡起女佣的手机和皮包后离开楼梯间,女佣则向邻居求助。被告之后将女佣的个人物品送回她的雇主家。 雇主后来看到女佣身上瘀青,立刻报警。 被告答辩时称女佣说月经来潮,没有和情郎亲密接触,他只是要检查证明女佣的说辞。 另外,根据他认罪的妨碍司法公正罪状,被告被捕后被还押新加坡樟宜监狱期间,于2022年6月份写信给一名女子,要求她联络女佣让她销案。 法官认为被告抗辩的说辞不可信,裁定他罪名成立,改日综合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一起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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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6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到前女友住处盼“偶遇”,见她与男友人同行,先失控向男方动粗,再挥拳将女方打倒在地,还开车冲向男方;他也涉及多起其他罪行,被判入狱打鞭。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彭仰光(26岁,译音)日前承认包括蓄意伤人、持有危险武器、无照驾驶与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在内的四项控状,法官把他面对的另七项控状一并纳入考量后,判处他监禁8个月又9周,外加6下鞭刑,同时不得拥有各级驾照两年。 其中一宗案件的受害者是被告23岁时的女友,但两人后来分手。案情显示,2022年7月5日下午5时许,被告在没有驾照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借来的轿车到新加坡多个地点,最后前往坎贝拉一带送电子烟。 当晚约10时20分,被告抵达新加坡坎贝拉街第106B座组屋,欲重温与前女友的回忆,同时希望能偶遇对方。 随后,他发现前女友正与一名男性友人交谈,随即上前辱骂该男子,并向对方挥拳。男子逃跑后回头发现,被告持续朝前女友头部及肩部挥拳,令她倒地,当下大声喝止被告。 被告朝他追去,男子逃入多层停车场,被告放弃追赶后,转而踢踹男子的车辆,并返回自己的轿车内。之后,他见男子仍在停车场内,竟驾车朝对方方向驶去,男子连忙逃往附近咖啡店躲避。 被告离开后,男子返回事发地点,发现两名路人在场,并请其中一名女子协助报警。 前女友于隔日就医,诊断显示其右后脑有约1公分裂伤,右后肩出现红肿,获得四天病假。 控方在庭上陈词时说,被告早在同年6月22日便曾对同一名受害者(前女友)动粗,案发后离开现场;此外,被告在无驾照情况下长距离驾驶并载友上路,对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保释期间辱骂肘击警员 案情显示,去年12月12日凌晨1时33分,被告在接受调查时对警员出言不逊,并以左肘挥向其中一名警员,误击对方下巴。被制服过程中,被告仍不断辱骂在场的9名警员。 此外,今年1月3日凌晨1时许,被告与数名同伙持刀威胁一名女债主及其友人,期间挥刀砍伤女友人的手臂。
6月前
9月前
(新加坡27日讯)对7个月大婴儿哭泣感到不满,菲佣为发泄怒火,竟5次打他的大腿和手臂,造成淤青,被判坐牢九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菲律宾籍被告欧萨燕(26岁)昨日承认抵触一项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指她于今年2月到3月3日间,5次对一名婴儿动粗。 根据案情,被告去年7月起为雇主工作,主要负责照料一名7个月大的美国籍男婴,也协助另一名女佣打理家务事。 在今年2月一个早晨8时,被告用奶瓶喂男婴时,男婴持续嚎啕大哭,令被告难以招架。 与此同时,另一名负责照顾男婴姐姐的保姆在房里大声通电话,被告示意她降低音量,但遭到对方忽视。 种种因素叠加,惹怒了被告,于是她把心中的不满发泄在男婴身上,用手打了他的大腿。 同月,被告也两次对男婴施暴,用手打了男婴的大腿和手臂。 在3月3日早晨9时,男婴又哭闹着不肯喝奶,由于周遭吵杂,被告再次心生不满,动手打了男婴的大腿。 男婴后来被送往医院检查,确定右大腿上有一块长公分、宽4公分的淤伤。 被告于3月3日被捕。 控方指出,男婴仅7个月大,完全依赖被告照料。被告动手打男婴也并非出自管教心态,而是单纯为了发泄,恳请法官严惩。 法官指出,被告一个月内对男婴5次动粗,男婴无法寻求帮助,是一名非常脆弱的受害人,最终判她入狱9个月。 保姆录下恶行 向雇主举报 保姆目睹被告恶行,偷偷拍下视频,向雇主举报。 今年2月25日早晨7时许,被告用奶瓶喂奶时,男婴依旧哭闹,被告即打了他的左手臂,导致男婴哭得更大声。 目睹整个过程的保姆,此时用手机拍下被告粗鲁更换男婴尿片的画面。 后来,保姆于3月3日早晨把视频发给在国外的男婴母亲,母亲则把视频转发给丈夫的私人助理,要求对方去报案处理。
10月前
12月前
(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一名37岁妇女啃老,不断向拥有个人保护令的70岁母亲伸手要钱,不给就动粗,甚至威胁杀人,母亲吓到一度不敢回家,三度报警举报女儿。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陈美珊(译音)面对8项包括恐吓、对他人动粗、抵触妇女宪章等控状,她承认其中3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她坐牢8个星期。 案情显示,被告与70岁母亲住在新加坡北部一带的政府组屋里,其母亲于2023年8月2日成功申请个人保护令,禁止被告对她家暴。 去年8月23日早上7时40分,被告敲母亲房门,跟母亲要150元(新币,下同;约491令吉)。由于被告没解释她为何需要钱,因此遭拒绝。 没想到被告为此不满,狠心推了母亲右肩一下。 老母亲为了自保,决定逃出家门,不过被告不肯罢休,拉着母亲手臂,一直叫母亲跟别人借钱。 老母亲在拉扯中失去平衡,伤及右髌骨。老母亲随后报警求救。 同年10月29日,被告母亲的个人保护令条件获修改,包括禁止被告踏入母亲房间。 今年2月18日午夜时分,被告又跟母亲要140元(约459令吉)。被告恐吓母亲,说她如果不肯给钱,就会推母亲并杀掉她。 老母亲担心自身安危,只好妥协。 今年3月3日晚上9时55分,被告趁母亲在阳台洗衣时,跟她要150元。被告在母亲拒绝后,推她的背部和左手。 老母事后报警,被告隔天被警方逮捕。 天天向母讨钱 老母亲辛苦独自带大3儿女,被告却天天向她讨钱,金饰当掉后还要她去跟别人借。 被告的母亲昨晚受访时透露,丈夫在16年前因癌症去世,自此她独力抚养两名女儿和一名儿子长大。 “那时候为了养大孩子,我一天打两份工,从早做到晚,非常辛苦。小女儿那时才11岁,但我从来没让他们饿过肚子,出门前会煮好饭菜才离开。” 她透露,被告是她的大女儿,多年来工作不稳定,约五六年前开始经常向她要钱,若不给,对方甚至会动粗。 “她以前做过便利店职员、清洁工,但都做不久就辞职。我怀疑她交了坏朋友,她几乎 每几天就来讨钱,我的金饰也都当掉了,她还叫我去跟别人借。” 多次对母动粗 控方陈词时说,被告多次对年长的母亲动粗,有理由相信她日后还会重犯,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7至10周。 控方指被告母亲需申请个人保护令,显示被告之前就有家暴母亲的行为;被告多次违反庭令,对年长母亲使用暴力,有必要给予被告足够严厉的惩罚。 被告通过视讯认罪,她承诺会改过自新,希望法官能轻判。 母受访哽咽:盼女儿出狱后改过自新 老母亲谈到被告潸然泪下,哽咽表示自己实在束手无策,才决定报警,希望女儿出狱后能改过自新。 她说,女儿被拘留的两个月里,自己的生活和情绪才终于恢复平静。 “她真的给我很大压力,有时我下班后宁愿坐在组屋楼下,或上楼坐在楼梯口,好几个小时都不敢回家。” 她说,如今女儿即将出狱,希望女儿能痛改前非,并指自己将找社工帮助女儿。 “只要她能找到工作,自己养活自己,对我来说就已经足够了。她始终是我女儿,我曾申请驱逐令,又担心她无家可归,最后改成禁止她进入我的房间。”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