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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监

(新加坡31日讯)女童为了隔离而与继祖父同房,没想他却在深夜里对她上下其手非礼,之后几次更变本加厉,直接叫她入房非礼性侵,女童最终亲自向儿童保护署官员揭发继祖父恶行。68岁被告于今早承认罪行后,被判坐牢11年6个月。 为保护女童身份,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8视界新闻网》报道,法庭文件显示,案件发生于2021年,被告当时64岁,目前68岁;案发时介于11岁到12岁之间的女童,目前16岁。 女佣感染冠病 女童和被告同房 案情显示,被告和女童一家同住,被告的儿子是女童的继父,被告因此是女童的继祖父。被告和女童的两个兄弟同房,女童则和女佣同房。 2021年,女佣感染冠病,女童不得已只好和被告及两个弟弟挤一个房间,和被告一起睡上下铺。 一天夜里,被告发现女童仍未入睡,就叫她从上铺下来下铺,躺在他身边,让女童玩他的手机,然后趁机非礼和性侵女童。女童用力推开被告,他才停手。 之后,被告又至少两次把女童叫进自己的房间非礼她。他也交代女童不得把他对她所做的事告诉任何人。 一起疑似虐童案 助女童揭发性侵案 女童因感到耻辱,不敢告诉任何人她的遭遇。2022年上中一后,她鼓起勇气向一名朋友倾诉,对方建议她报警,但她仍保持沉默。 数日后,她哥哥的女友在她的手机里发现她发给朋友的讯息后得知她的遭遇,要求女童的哥哥通知父母。 女童的继父,也就是被告的儿子,质问被告后将他赶出家门。女童因不想继父难过,仍选择不报警。 2024年6月7日,一名儿童保护署的官员上门调查一起牵涉女童弟弟的疑似虐童事件时,女童终于鼓起勇气,透露自己的遭遇,揭发被告的行为,并在官员的说服下报警。 女童在遭遇性侵后出现失眠、胃口不佳,甚至有自杀的想法。此外,她也对男性产生恐惧,不再轻易相信他人,在学校里也无法集中精神上课,2025年曾经两次自残。
3天前
(新加坡18日讯)受雇逾10年的女佣心生贪念,私自打开保险箱,分多次盗走雇主总值超过21万元(新币,下同;约65万令吉)的珠宝及现金,再带回菲律宾变卖,并购买公寓、轿车及农地,最终东窗事发,被判坐牢3年又2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47岁的菲律宾籍女子阿尔玛,她面对5项偷窃控状,星期五(7月17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她自2016年3月起受雇于54岁女雇主,负责照顾一家四口的日常起居及家务。由于工作关系,她可自由进出洋房住家的所有房间,包括雇主卧房。 2022年间,被告在卧房衣柜内的一件外套口袋里发现3把钥匙,逐一尝试后,赫然发现其中一把能打开保险箱。眼见内里存放着大量现金及珠宝,她顿生歹念。 随后的一年间,被告趁屋内无人,至少3次打开保险箱,偷走欧元、英镑及日元现金,以及多件黄金、钻石、翡翠、银饰和名牌珠宝。 得手后,被告利用返乡休假的机会,将赃物偷运回菲律宾老家。她把外币兑换成比索,珠宝则出售、典当或收藏,并用这些赃款在当地购置公寓、轿车和农地。 食髓知味,被告在2024年6月再次趁雇主一家外出时打开保险箱,盗走马币、越南盾现金,以及12只金手镯、两条24K金项链、一套钻石首饰、两枚999纯金金币及多件黄金珠宝。她随后再次趁返乡休假时,将第二批赃物带回菲律宾,继续出售或典当珠宝后大肆挥霍。 去年11月,雇主陆续发现保险箱内有现金不翼而飞,起初误以为是自己放错地方,并未怀疑被告。今年5月27日,雇主决定在睡房安装感应式监控摄像头,两天后手机就收到移动侦测通知,查看画面时,赫然发现被告正在打开保险箱取走财物,于是立即报警。 新加坡警方于翌日凌晨逮捕被告。调查显示,被告前后盗走的现金及珠宝总值超过21万元。截至目前,大部分赃物仍未追回,被告也未作出任何赔偿。 月薪1200元 仍借阿窿累雇主 每月领取1200元(约3720令吉)薪水,每年获雇主2000元(约6200令吉)红包,被告却四处向其他女佣及大耳窿借钱,导致雇主遭阿窿骚扰。 不愿透露姓名的女雇主在庭外受访时说,被告的月薪已高于市场行情。然而在被告被捕后,却陆续有其他女佣及追债人上门,声称被告曾向他们借贷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 女雇主也向记者出示阿窿发来的骚扰讯息,以及对方拍下其住家门牌的照片。 她说:“我丈夫每年还会红包给她。她贪得无厌,被捕后,甚至还向警方声称我们少付她薪水,实在让我感到寒心。”
2星期前
  (新加坡11日讯)汽车切换车道时,司机不仅未打信号灯,也未彻底检查盲点,导致一名36岁摩托车骑士避让不及被撞飞丧命。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钟金林(41岁,译音)承认一项没有合理顾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被判坐牢9个月,并吊销各级驾驶执照8年。 这起车祸发生在2025年5月7日上午约11时30分,地点是沿着武吉知马高速公路往兀兰关卡的路段。 案发时,被告驾驶着一辆出租车在上述路段行驶。为了开往兀兰关卡,被告决定从第三车道切换到第一车道。然而,他在转道前仅检查了后视镜和右侧后视镜,并未查看盲区,也未开启信号灯。 此时,36岁的马来西亚籍死者正骑着摩托车在第二车道行驶。当被告以约45度角从第三车道右切入第二车道时,没有注意到车后仅距离约两三公尺处的死者。由于死者当时车速约每小时70公里,在猝不及防下撞上被告汽车的右后方,随后被抛飞落地。 被告感受到撞击力,将车开到第一车道后,下车查看,发现死者躺在第二车道上。 被告报警求助,死者被送往兀兰医院后,于当天中午12时19分宣告死亡,死因是多处受伤。 后刹车油虽受污染 摩托车刹车系统良好 经检查发现,涉事摩托车的后刹车油虽受到污染,可能对制动性能产生一定影响,但其刹车系统和轮胎仍处于良好运作状态,按下刹车杆或踩下刹车踏板时,前后轮均能立即停止转动。 被告的车子则没有任何机械故障。案发时,车流量适中,路面干燥,天气晴朗,视线清晰。 死者时速70公里已超出限速 控方指出,死者当时以时速70公里行驶,已超出该路段50公里的限速,本身同样存在疏忽。 不过控方强调,被告在转换车道时未查看盲区,也未打信号显示要转换车道,甚至企图连续横跨两条车道,因此建议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0个月至12个月,并吊销各级驾驶执照8年。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在转换车道前,并非完全没有进行检查,只是死者处于视线盲区。更何况,当时死者超速,且驾驶着后刹车油受到污染的摩托车,可能无法有效发挥刹车功能,因此恳请法官判处被告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以及吊销各级执照8年。
3星期前
(新加坡8日讯)为骗取平台补贴,男子开设至少23个虚假买家账号,自导自演逾8500笔交易,冲高网店销量,骗走Lazada逾10万元(新币,下同;约31万4835令吉),被判坐牢1年9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林明杰(44岁)共面对三项欺诈控状,他承认当中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发时,被告是一名自雇人士,在Lazada等多个电商平台经营网店。其中一家网店主要售卖护肤产品,其收入均存入被告的Lazada电子钱包。 案情显示,2019年左右,被告因网店销量放缓而心生歹念,策划以虚假交易冲高销量及评价。他购买多张SIM卡,在Lazada开设至少23个虚假买家账户,再利用这些账户向自己的网店下单,并留下好评,营造网店产品热卖的假象。 由于Lazada会定期向买家发放平台优惠券,商家在买家使用优惠券消费后,可获得平台补贴的等额款项。被告深谙此机制,遂在虚假账户结账时故意使用优惠券,再用自己的信用卡支付余款,从而骗取Lazada的补贴。 控方指,被告借此欺骗Lazada,令平台误以为他的网店与有关买家之间进行的是真实交易,从而将优惠券金额支付至被告的Lazada电子钱包。 被告于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以相同手法共进行逾8500笔虚假交易,骗取Lazada共10万1801元。 2021年3月,Lazada发现被告的网店出现可疑交易后,冻结其Lazada电子钱包,并报警处理。案件因此曝光,警方随后扣押被告电子钱包内共18万5439元款项,被告则在同年8月18日被捕。 控方表示,被告的诈骗行为持续长达两年,期间共进行8577笔虚假交易,犯罪规模惊人,且整个计划经过精心策划和预谋,导致犯罪行为难以被察觉,因此要求法官判处他24至26个月监禁。(人名音译) 数名亲友到庭旁听 宣判后含泪送别 被告入狱前多名亲友到庭旁听与送别,数名女子不舍落泪。 据媒体观察,被告抵达国家法院时,身穿白色衬衫及卡其色长裤,戴着帽子和口罩,全程低头步入法庭。 约六七名亲友到庭旁听。法官宣判后,众人纷纷上前与被告道别。数名女亲属隔着被告席与他说话,其中两名女子及两名少女一度不舍落泪,现场气氛沉重。
4星期前
    (新加坡8日讯)餐馆厨房助理备料时不慎多拿了一些面条,遭同事责骂,事后心生不满,竟提一桶90度的滚烫热水冲出店外,当众泼向同事,导致对方烫伤送院。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24岁的大马籍男子张凯文,案发时在樟宜路上段混合发展项目East Village的香港街餐室(Hong Kong Street Family Restaurant)担任厨房助理。 他承认一项使用危险武器或手段蓄意伤人的控状,被判监1年5个月。 受害者是48岁的大马籍男子,案发时与被告是同事。 案情显示,今年4月13日晚上,被告在餐馆工作时接获两碗面食订单。他在为厨师准备第一份订单时,不慎多取了一些面条,受害者见状后责骂了他。 几分钟后,被告接获另一份相同的面食订单,并将先前多拿的面条用于第二份订单,因此最终没有造成任何浪费。被告认为既然没有浪费面条,因此对受害者之前责骂他感到愤怒,怀恨在心。 当晚7时34分左右,被告见受害者离开餐馆,便走到厨房饮水机前,接了至少半桶约90摄氏度的热水,随后提着水桶冲出餐馆。 被告径直走向站在店外的受害者,将热水泼向对方上半身,并大声质问对方为何在没有浪费的情况下还要责骂他。 包括老板在内的其他员工见状,立即上前劝阻,让被告冷静下来。 受害者顿时感到上半身一阵灼痛,脱下上衣后发现胸口及上半身皮肤发红,随即向老板说明情况。老板事后报警,并先将伤者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治疗。 被告于案发当天被捕,并于5月13日被控上庭。 控方指出,被告使用约90摄氏度热水泼向受害者,导致对方全身多处遭受一、二级烧伤,案情严重。 控方强调,热水原本可能波及脸部及头部等较脆弱部位,受害者未伤及这些部位纯属侥幸,事件也令在场同事受惊。不过,鉴于被告及早认罪,可获30%刑罚折扣,因此建议法官判处19至20个月监禁。(人名音译) 受害者多处蒙受一二级烫伤 受害者身上多处蒙受一、二级烫伤,日后恐留永久疤痕。  医疗报告显示,受害者的左肩、胸部及背部均为一级烧伤,左臂则遭受二级烧伤。 虽然伤口目前没有出现起水泡、感染、开放性创口或组织坏死等恶化情况,但医生指出,受害者的左肩及上背部日后仍可能留下永久性痕迹,包括色素沉着或减退,以及皮肤纹理的改变。 店长:受害者康复后已复工 店长指餐馆事后为受害者支付医药费。 媒体于今早走访事发的香港街餐室时,受害者并不在场。不愿透露姓名的店长说,受害者在此工作10多年,康复后已复工,目前行动没有大碍。被告则已离职。 店长也提到,事发时店内没什么客人,事件未波及其他人。他说,餐馆事后为受害者支付了约几百元(新币)的医药费。  
4星期前
(新加坡7日讯)离异客工网恋自称人在台湾的女子,虽未见面,却答应把银行账户借给“女友”,结果沦为钱骡,今日被判坐牢七个月并罚款1000元(新币,下同;约3148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中国籍被告杨勤建(译音,40岁)承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CDSA)的控状。此前三年,他在狮城担任建筑工,月薪约3000元,并开设有新加坡银行账户。 案情显示,2025年3月至4月间,被告通过脸书结识了一名女子。两人在网上热聊数月后发展为情侣,但从未见面。 同年7月,女子向被告介绍了一份“网上兼职”,声称是为网购平台代收款项。她辩称自己身在台湾操作不便,需要被告协助收款,并承诺在提取现金交给指定第三方后,会给予被告相应的佣金。 根据女子的安排,被告得帮忙完成“网购平台”的订单,女子则用被告的银行户口收款,收到钱后提出来交给不认识的第三方,被告之后便会收到佣金。 调查揭露,2025年7月4日至8月18日之间,被告银行户口出现22次交易记录,累计收款达8万7480元。该户口于8月20日遭冻结,当时里面仅剩不到9元。 进一步调查显示,被告账户收到的款项中,至少有5万3600元源自三名网络求职诈骗案的受害者,他们的年龄介于68岁至77岁之间。期间,被告共从中赚取了约1000元的佣金。
4星期前
(新加坡4日讯)疫情期间说服同乡代为提款汇钱回乡,两名男子半年内取出上千万元(新币,下同),利用这笔钱采购物品再托送回国,套现获利后才把“汇款”交给同乡家人,如今两人因无牌经营汇款生意双双判监。 《新明日报》报道,两名被告分别是安加潘(33岁)和杜赖拉吉(27岁),两人皆来自印度,他们是表兄弟关系。 安加潘共面对4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和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当中3项,余项由法官纳入考虑。杜赖拉吉则承认2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和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冠病疫情期间,安加潘开始协助与他同宿舍的多名外籍劳工汇款回印度。客工们会把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交给安加潘,安加潘则替他们取款并安排汇款事宜。 起初,安加潘通过银行办理,但2023年1月他返乡探亲时,一名熟人“赛义”建议他把向劳工收取的现金,用来先购买手提电脑、黄金等物品,再由游客携带出境运往印度出售,从中套现,实现跨境转移资金。 2023年3月起,杜赖拉吉开始协助安加潘,每天使用劳工的提款卡提取现金。安加潘每月从幕后主使“赛义”处领取至少1000元(约3100令吉)酬劳,负责经营非法跨境汇款业务。 杜赖拉吉虽然没有直接领取薪水,但在协助期间获安加潘支付约2400元(约7440令吉),作为交通、伙食及租金等开销,还获准从部分受控制的银行账户中提取少量现金,作为购买日用品及个人花费。 调查显示,安加潘取得33个银行账户对应的提款卡及密码,并拥有约200名客户,协助他们将款项转给身在印度的家人。 他也把这些银行账户提供给其他人使用,让对方将资金存入有关账户,再通过其安排把款项转往印度。 调查也揭露案发期间,幕后主使“赛义”、安加潘及杜赖拉吉3人均未持有经营跨境汇款服务所需的执照,也不属于获豁免的跨境汇款支付服务供应商。 杜赖拉吉也清楚知道,自己提取的现金最终会按照安加潘的安排,被转移至印度。 控方指2023年1月至3月12日期间,两名被告通过28个银行户头非法转移409万9305元;2023年3月13日至7月期间,又通过另外33个银行户头非法转移616万6515元,总额高达1026万5820元(约3200万令吉)。 控方形容,这是一个运作精密的非法汇款网络,并指这类罪行难以侦查,因此更需要通过严厉刑罚,达到阻吓作用。 自2012年起在新加坡担任司机的安加潘,最终被判坐牢15个月又3周,并罚款6000元(约1万8600令吉);杜赖拉吉则被判坐牢8个月又3周。
1月前
1月前
(新加坡5日讯)每周在家中与丈夫一同吸食冰毒后,不但把吸毒用具留在客厅,还允许15岁儿子吸毒,导致儿子在六个月内两三天就吸毒一次,女子被判入狱四年。 《联合早报》报道,现年52岁的被告共面对四项抵触滥用毒品法令的控状,包括吸食冰毒和允许15岁儿子吸毒等。她于今日承认其中两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在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与丈夫及15岁儿子同住,她的现任丈夫是儿子的继父。 为保护被告的儿子,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他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2025年6月23日晚上约11时30分,被告因涉毒在住所被中央肃毒局人员逮捕。肃毒员从她的住家起获吸毒用具,包括连接着水烟斗的管子和吸嘴。 被告在调查中承认,当天较早前吸食冰毒后,把这件用具放置在客厅。虽然吸毒用具属丈夫所有,但两人经常一同使用,还曾给过儿子另一件吸毒用具,而放置这些用具的客厅也是儿子会接触到的地方。 调查揭露,2025年1月,被告的儿子曾在家中洗手盆内偶然发现一些吸毒用具,出于好奇询问母亲。被告当时回说,那是用来吸食冰毒的用具。 结果,儿子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每隔两三天便会使用父母留在客厅的吸毒用具吸毒,毒品则由父母提供。 被告被捕后,尿检对冰毒呈阳性反应。她承认,自2022年开始吸毒,且吸毒频率逐渐增加至每周吸食一两次。 控方指出,使用过的吸毒用具往往残留毒品,而被告把用具留在客厅,意味着让儿子接触到几乎可以肯定沾染残留物的器具。若儿子出于好奇使用,很可能无意中吸入冰毒或有害残留物。 另外,吸毒用具的设计也让被告的儿子可以轻易把吸嘴含在口中吸入。被告既未警告儿子吸毒的危险,也未叫他远离,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造成极大危险,并非单纯的疏忽。 控方也指,滥用毒品法令第11B节条文旨在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免受毒品危害,目前并无相关公开判例。但鉴于上述加重刑罚因素,促请法官就这项控状判处被告12至14个月监禁,吸毒控状则判坐牢三年。 被告的丈夫事后被控四项抵触滥用毒品法令的控状,他的案件定在6月30日进行认罪聆讯。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新加坡29日讯)前警长扮女装到中学后门徘徊,假装寻求男学生协助调整内衣,把学生骗到楼梯间后非礼对方下体,手机内也被查出大量偷拍视频,被判入狱三年,以及鞭打四下。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沙里扎(40岁)案发时是新加坡警察部队的一名警长,他在2024年事发后已离职。 被告共面对15项包括非礼、偷拍和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早前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五项,余项交由法官今日下判时纳入考量。 控方指出,尽管被告与受害人之间并无直接的肌肤接触,但被告预先乔装成一名需要协助的女子,有预谋地针对少年下手,把受害人骗到僻静的楼梯间,因此促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36至39个月,以及鞭刑六至八下。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 根据案情,被告在2024年4月18日中午12时许,装扮成女子出门,身穿蓝色长裙、头戴棕色头巾,还化了妆。 下午约2时30分,被告在一所中学的后门附近徘徊,先后接近三名男学生,称自己需要对方帮忙调整内衣,要求学生跟随自己。首两名男学生拒绝了被告,但当时15岁的受害人以为被告需要帮忙,便同意随受害人走。 当受害人跟随被告来到附近的楼梯间时,被告示范如何调整内衣,受害人则站在身后,尝试依照被告的指示帮忙。岂料,被告开始用臀部磨蹭受害人的下体,并把手伸到身后,非礼受害人的下体约两秒钟。 受害人当天傍晚到警局报案。被告在4月28日被捕,警方扣押被告手机取证时,在手机内发现偷拍视频。 调查揭露,其中一个长约12分38秒的视频于2023年7月31日录制,画面涉及一名15岁少年赤裸自慰,且未经少年同意录下。 被告接受调查时说,他假扮女子,与少年在网上认识,案发时通过短信聊天,要求对方打开视频通话,并在荧幕前自慰。 被告使用相同伎俩,在2024年4月18日让另一名网上结识的15岁少年在视频通话时自慰,并悄悄录下过程。 被告并未散播这些视频。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一直遵守法纪,在警队服务17年也曾获得数次表彰。他现已感到懊悔,并采取行动改造自己,恳请法官轻判。
2月前
(新加坡29日讯)马来西亚男子到新加坡充当钱骡,不法分子为追踪他的位置,在他手机安装应用程序以防他卷款逃,也在他收取大笔款项时,使用视讯“监视”。 《新明日报》报道,来自马来西亚砂拉越的被告陈存民(27岁,译音)面对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被判坐牢10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经朋友介绍,应征一份与“护照申请的门路”有关的当地工作,并接受面试。他在面试后,被要求提供自拍照、护照资料和母亲的联络。 之后,他被安排到新山一酒店和三名素未谋面的文身男子见面,对方解释说,这是一份“走后门的工作”,他需要前往他们提供的地点,并向身份不明的人士收取款项。 为了防止被告携款潜逃,对方在被告的手机里安装了一款应用程式,用以实时追踪他的定位。 被告也被指示在与他人碰面收钱时,必须佩戴口罩,并避免在有监控摄像头的地点收钱。作为回报,被告每天可获得400令吉(约128新元)的报酬。 今年1月2日,被告乘搭飞机从砂拉越到新山,并在隔天入住当地一家酒店,之后往返马新干案。期间,他主要通过Telegram与一名叫“朱迪”的人联系。每天入境新加坡前,他都必须拍下自己的当日着装发送给对方,抵达指定地点后,还要发送即时定位以供核对。 1月4日上午约9时55分,被告到新加坡汤申路上段向一名中国籍男子收取约1万元(新元,下同;约3万1044令吉)现金时,鉴于交易金额较大,“朱迪”指示被告在会面期间与他保持视频通话,被告遂一照办。 被告最终于1月7日在新加坡劳明达一带试图向一名中国籍男子收取1200元(约3725令吉)时被捕。该受害者此前坠入移民骗局。 4天内向11受害者收逾4万新元赃款 短短4天内,被告共向11名坠入骗局的受害者,收取超过4万元(约12万4176令吉)赃款。 案情指出,被告在今年1月3日至6日期间,每天频繁往返于新加坡与新山两地,向11名受害者收取了介于1000元至1万3000元(约3104令吉至约4万零357令吉)不等的款项。每当他返回新山酒店后,便会将当天收到的全部赃款上缴给一名身份不明人士。 调查显示,被告所收取的款项涉及来自诈骗案的受害者,包括求职诈骗以及虚假承诺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加急申请”诈骗。  
2月前
(新加坡27日讯)新加坡一名男子两度擅闯公寓吓坏女住户后被逮,两个月后又潜入圣淘沙海滩男厕,对10岁男童伸狼爪非礼,被判坐牢六个月两周。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张博君(34岁,译音)承认两项包括非礼14岁以下受害者及非法入侵建筑物的控状。他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判坐牢六个月两周。 案情显示,被告于去年11月17日凌晨1时45分,闯进他人公寓阳台,结果被一名女住户发现。面对女住户质问,被告一语不发便离开。岂料半小时后,女住户发现被告竟然再次折返,赶紧叫醒父亲。 父亲当场怒斥被告,被告道歉后落荒而逃。父亲随后通过公寓的监视器画面,发现被告身处公寓另一栋大楼。被告最终被拦下,女住户也报警。 被告落网后,又在保释期间干案。案情显示,一名10岁男童在今年1月17日12时30分左右,走进圣淘沙丹戎海滩俱乐部附近的男厕,使用开放式淋浴间洗澡更衣。 被告随后也进入厕所,他看到男童后,打算要性侵对方。当时,受害者正穿着上衣冲凉,被告上前询问能否一起洗。受害者见到附近还有两个莲蓬头,以为被告想使用,因而同意。 随后,当受害者试图从被告身边走过去拿衣服时,被告突然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和手腕,并威胁道:“跟我来。”受害者见状当场拒绝并奋力挣脱。 双方在拉扯过程中,被告触碰了受害者右大腿外侧。 当时受害者的母亲和弟弟正在厕所外等待,弟弟随后进入厕所查看情况,撞见受害者遭被告纠缠,随即跑出去通知母亲。母亲迅速冲进厕所将受害者带离,并向附近的清洁工求助,几人随后合力制服被告。 被告在调查期间承认,确实对受害者意图不轨,欲在厕所内将受害者当成“猎物”下手。
2月前
(新加坡27日讯)新加坡名校毕业,男子逃兵役近22年,法官指是“性质最恶劣的一类”,判他入狱3年。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47岁的被告姚志海(译音)面对一项抵触国民服役征召法令和14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他否认有罪,案件于2024年7月开审,法官今年3月19日裁定罪成。 被告昨日被判最高刑期监禁3年,外加罚款3000元(新元,下同;约9319令吉),若无缴付罚款,将以12天监禁代替。这相信是新加坡迄今为止,针对逃役案的最高判刑。 控状指,被告于1997年1月24日未按规定报到服役。 根据双方同意的案情,被告于1978年在新加坡出生,母亲是新加坡人,父亲则是印尼人。父母后来替他申请印尼国籍和护照,并通知新加坡移民局。1984年至1990年间,被告就读于新加坡公教中学,之后升上莱佛士书院和莱佛士初级学院,也领了新加坡身份证。 被告18岁时接获新加坡中央人力局(CMPB)通知服役,父母随后多次写信要求延迟或豁免兵役,理由是被告是印尼公民,若服兵役的话,将失去印尼国籍。另外,被告也将到美国念大学。 当局回函指,被告长期在新加坡受教育,享有公民权益,必须履行义务。 2003年,被告通过新加坡驻印尼大使馆申请放弃新加坡国籍,但移民局指出,解决兵役问题前,将搁置被告的申请。 法官指,被告明知有服役责任,但为避免失去印尼国籍,选择不服役。法官也指出,被告逃役时间长达21年9个月,属于逃役中最严重类别之一。 针对被告早前声称自己受印尼法律约束,因此无需履行国民服役义务,法官驳回相关说法,并指出被告并不存在所谓“错误认知”,不可能误以为新加坡当局将他视为印尼籍外国人。 被告不满判决和判刑,闻判后马上通过律师提出上诉。 法官:持印尼护照通关 让被告得以逃避追捕 法官指被告持印尼护照通关,让他得以逃避追捕。 案情显示,被告从未持有新加坡护照。他于2005年与新加坡女子结婚后申请永久居留权时,移民局已表明他是新加坡公民。之后,他仍持印尼护照入境,直到申请延长短期探访准证时被捕。 根据法官的书面口头裁决,辩方在审讯中辩称,被告在1997年至2021年间多次持印尼护照进出新加坡却从未被捕,因此一直相信22岁后,就已失去新加坡国籍,无须服兵役。 不过,法官反驳指出,被告长期使用印尼护照通关,显然是他得以逃避追捕的关键。 被告也因在入境新加坡时,未向移民官员出示新加坡护照,因此抵触移民法令而被罚款3000元(约9319令吉)。  
2月前
  (新加坡23日讯)女佣为助同屋女佣接收网上认识的“美国军人”得来的投资利润,开设银行户头接收款项,两周接收超过11万8000元(新币,下同;约34万令吉),其中至少2万元来自两名爱情骗局受害者。女佣被判坐牢40天,提出上诉要求缓刑监视后仍被驳回。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菲律宾籍的女佣加尔维斯(35岁),早前承认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令(CDSA) 的罪行,被判坐牢40天。 被告对刑罚不满,早前提出上诉,三司于周四发表书面判词,阐述为何维持原判。 案情显示,被告原本在狮城当女佣,跟她在同一个屋子里工作的还有另一名同样来自菲律宾籍的女佣玛利亚(57岁)。玛利亚因涉及同案,此前已被判坐牢5个月。 2024年5月,玛利亚在社媒TikTok上结识名为亚历克斯的男子,对方自称是美国军人,两人随后天天热聊。两周后,亚历克斯要求玛利亚帮忙接收他“投资赚到的钱”,玛利亚一口答应。由于玛利亚当时在新加坡没有银行户头,于是便要求被告用其户头帮忙收钱,过后再把钱转到泰国的银行户头。 作为回报,被告每帮亚历克斯接收并转账一笔款项,都能从中抽取一些佣金。 获1151元佣金 在5月15日至5月29日的短短两周内,被告的银行户头共收到11万8133元。她随后按照指示,将其中的11万6154元5角1分转入一个泰国银行户头,自己则从中赚取了1151元5角(约3569令吉)的佣金。 被告在上述期间都没有查看这些钱的去处,结果部分款项被追踪到是诈骗所得,来自分61岁的销售女顾问和70岁的厨房女助手。两人均陷入网络爱情骗局。 61岁受害者于5月29日报警,一共被骗取万3300元;70岁受害者则在5月31日报警,一共被骗取10万8500元。调查显示,两人的总损失中,共有2万零300元直接流入了被告的户头。 被告在同年10月2日被逮捕。 三司:判监40天‘完全没有过重’ 三司在判词中提到,原审法官仅判被告坐牢40天,“完全没有过重”。 三司表示,尽管被告本身并非诈骗分子,但对于涉及诈骗的相关罪行,法庭必须以“威慑”和“惩罚”(retribution)作为主要的量刑考量,因此缓刑监视绝非合宜的选项。无论罪犯是外国人、新加坡公民,还是永久居居民,原则都相同。 三司进一步强调,本案的受害者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这理应被视为加重刑罚的因素。 尤其是当受害者为年长者时,诈骗犯罪所带来的后果往往更加严重,这不仅体现在经济损失上,更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心理创伤。 另外,被告没有前科并不是减刑因素。综合本案的其他求情因素,根据既定的量刑框架,合理的刑罚本应是大约四个月的监禁。因此,被告指“40天监禁刑罚过重”的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
2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