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NMalaysia新指南规定 新发展项目须至少2%电动车充电位



(八打灵再也3日讯)城市及乡区规划局(PLANMalaysia)制定的《电动车充电车位规划指南》提出,多层住宅及非住宅开发项目,必须将至少2%停车位规划为电动车充电车位,其中访客停车区至少须设有一个充电车位。
根据英文媒体星报报道,该指南由城乡规划局制定,于2023年9月18日在第42届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会议上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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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局发言人表示,当局鼓励发展商至少设置一个电动摩托车充电车位,而非住宅开发项目则应提供一个供残障人士共用的无障碍充电设施。
当局也鼓励高层住宅发展项目在访客停车区设置无障碍电动车充电车位。
访客区须至少1个
为协助实现全国1万个公共充电车位的目标,城乡规划局通过OSC 3.0 Plus系统推出电动车充电车位(EVCB)申请手册,以简化审批程序。
现有发展项目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审批时限为交流电(AC)充电器7天内完成审批,直流电(DC)快速充电器则于14天内完成审批。
该指南鼓励现有发展项目增设电动车充电车位,包括商业中心、教育及公共机构、休息站、油站,以及政府与私人机构场所。
公共停车位,包括路边停车位,也可在获得地方政府批准后改建为电动车充电车位。
城乡规划局发言人坦言,扩大充电网络仍面对不少挑战。
“从实体规划角度来看,主要挑战包括电力供应容量、公共设施升级、城市地区空间有限,以及与相关技术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
“此外,直流快速充电器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及技术规范,也会导致安装时间延长。”
“从商业角度而言,充电站营运商也必须考虑充电车位的位置及商业可行性。”
根据大马电动车充电网络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数据,吉隆坡共有1192个电动车充电车位,较900个充电车位的参考目标高出32.4%。
发言人表示,吉隆坡拥有较高数量的充电车位,主要是因为人口较多、电动车拥有率较高,以及经济活动更为活跃。
“虽然该指南为全国各州提供统一的规划框架,但实际落实情况仍取决于地方政府、投资者及各地发展的准备程度。”
“用户需求、电力供应条件、充电站营运商的投资意愿、场地适用性,以及与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都会影响落实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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