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弟追凶27年 一原因警方撤案 网炸锅:正义呢



(广西1日综合电)中国广西贵港高中补习班20岁学生姜佐育,1999年被数名青少年当街刺死,哥哥姜佐棉为弟追凶27年,让无数网民深受感动。姜佐棉近日收到贵港警方通知,称已抓获4名嫌犯,却因4人犯案时皆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决定撤案。此事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怒批又是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恶法”,姜家也未等到正义。
陆媒《潇湘晨报》报导,美佐育于1999年7月16日晚8时许与几名青少年相遇时被刺死,案发后家里收到他被广西大学录取的通知书。为替弟弟追凶,姜佐棉辞去工作,与70多岁的父亲四处寻找线索,而警方至少4次发布悬赏通告,悬赏金额从10万(人民币,下同,约6万令吉)增加到50万元(约30万令吉),家属又自行追加20万元(约12万令吉),却始终找不到凶手。姜佐棉还因得不到妻子的谅解而离婚。
ADVERTISEMENT
今年1月,警方口头告知家属已抓获4名嫌犯。2月6日,贵港市公安局表示“案件已侦破,嫌犯已全部归案”。7月30日,姜佐棉说,他两天前收到贵港市港北分局下发的撤销案件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警方认为姜佐育被抢劫致死一案已侦破,4名嫌犯均已被捕。经调查,4人在1999年实施犯罪时均不满14岁。依照1997年修订的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决定对该案作撤案处理。
姜佐棉表示,他对这个结果无法接受,而这也是家属一直以来最担心的问题。
这个结果也让网民愤愤不平,纷纷留言质疑“正义呢”、“死者的命不是命”、“太离谱,为什么岁数小杀人就可以不犯法”、“27年寻找是这么一个结果,真的让人痛心唏嘘啊”。
律师表示,2020年虽然通过刑法修正案,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了个别下调,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下特定严重罪行,经最高检核准可追诉,但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不适用于1999年的案件。
律师说,家属仍可对嫌犯及其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赔偿。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