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假贴文称11议员逼宫安华 Papagomo表罪成立须自辩



(雪邦30日讯)因涉嫌在脸书发布11名人民公正党国会议员不再支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虚假贴文,部落客Papagomo(旺莫哈末阿兹里)今日被雪邦地庭裁定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地庭法官阿末法德在控方完成举证阶段后指出,根据审讯期间呈交的证供与文件,控方已成功证明被告涉及控状中的3项罪行要素,因此谕令被告进入辩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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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驳回辩方指“控方仅传召两名证人无法举证”的抗辩逻辑,强调证人数量并非决定控方能否建立表罪的关键标准。
阿末法德在作出裁决时强调,发布涉及11名政府议员撤回对首相支持的虚假贴文,不仅会引发社会大众恐慌,更可能严重打击外资对马来西亚政治与经济稳定的信心。
法庭随后择定9月1日、2日及15日进行辩护程序,并将于10月22日作出裁决。
较早前,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副检察司法蒂哈妮卡鲁丁强调,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罪行是否成立,并不取决于被告是否为有关内容的最初创作者。
她说,被告将虚假内容上传至自己的脸书账号,并以法律禁止的意图发布,足以符合上述条文所规定的关键条件。
旺莫哈末阿兹里的辩护律师莫哈末拉菲克在陈词时则指出,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当事人是制造及发起控状所述虚假通讯的始作俑者。
他说,证人的证词显示,有关信息早已在WhatsApp上流传,因此控方未能证明控状中的关键元素,被告理应无需出庭自辩而获释。
现年42岁的前巫青团执委旺莫哈末阿兹里,被控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名为“Muhammad Azri”的脸书账号发布虚假通讯,指11名公正党国会议员撤回对安华的支持,意图伤害与骚扰他人。
被告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50万令吉;若定罪后继续犯案,每日可被追扣5000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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