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wire
Newswire
Newswire 登入
Newsletter|Newswire Newsletter 联络我们|Newswire 联络我们 登广告|Newswire 登广告 关于我们|Newswire 关于我们 活动|Newswire 活动
快讯
Newswirer 登广告 互动区 |
下载APP
|
风起南中马州选专题
森州政局 · 焦点观察

柔佛国盟全败后,
森州会不会走同一条路?

进入《风起南中马》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donation
发布: 3:21pm 28/07/2026

社运人士

烛光集会

非法逮捕

社运人士

烛光集会

非法逮捕

高庭:在烛光会非法被捕 13社运人士获赔19.5万

阿南德认同,涉案警员及政府须为非法逮捕13名起诉人承担法律责任。(档案照)

(吉隆坡28日讯)高庭裁定,政府及警方于5年前烛光悼念集会中了13名,所以必须赔偿合共19万5000令吉。

13名社运人士兼起诉人分别为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努凯拉、纳丽娜、杜尔希、罗嘉敏(译音)、诺苏哈娜、苏芭特拉、塔莫林甘、依莱雅、艾迪、迪尼斯、凯里祖法德里、及阿斯拉夫沙拉菲。

ADVERTISEMENT

hidden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的报道,承审法官阿南德裁定,每名起诉人可获1万5000令吉赔偿。

13人是于2021年8月19日在独立广场参加悼念冠病死者的时遭警方逮捕,他们随后入禀高庭起诉涉案警员、内政部及政府,指控当局侵犯他们的宪法权利,并要求赔偿。

法官阿南德认同,涉案警员及政府须为非法逮捕13名起诉人承担法律责任。

法官说,警方在现场扣起起诉人的大马卡,实际上已间接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及权利。

hidden

他说,警方要求他们前往金马警区总部,部分人士更被强行带上警车,而实际上,在集会结束后,他们已不构成任何威胁。

“他们在警局内,在完成录取口供前皆不得离开。”

法官指出,13人在扣留期间无法接触律师。

他表示,当律师最终获准进入警局时,部分起诉人的口供已完成录取,律师只能旁观其余人的录供程序。

此外,法官裁定警方以记号笔在13人的手臂上作标记,以对应遭扣押的手机,此举同样属于违法。

他说,警方并无任何标准作业程序允许采取上述做法。

起诉人的代表律师为纪慧仪及梁信友,代表警方、内政部及政府出庭的则是联邦律师阿妮丝。

打开全文
支持优质新闻或评论,欢迎送上一杯咖啡。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Close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