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涉绑架商人勒索800万 6被告不认罪不获保释



(八打灵再也27日讯)涉嫌绑架商人并勒索800万令吉赎金的6名男子,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并不获准保释,案件择定9月11日过堂。
6名被告分别是45岁的拉维查德兰和艾兰戈文、43岁的杰亚拉、40岁的摩瑟斯、33岁的兹亚乌丁,以及36岁的莫哈末阿菲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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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聆听控状后,在法官莎丽扎面前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和仍在潜逃者,于7月16日下午约5时15分,在八打灵再也双威广场某餐馆内,绑架一名44岁华裔男子,并意图索取800万令吉赎金。
他们因此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刑。
6名被告于今早9时32分,在全副武装的刑事调查组警员押送下,到法庭面控。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不批准6名被告保释,案件择定9月11日过堂。
较早前,主控官洛曼副检察司以案件性质严重为由,反对让6名被告保释。
“鉴于此案是不可保释的案件,且涉及800万令吉赎金,数额庞大,加上罪成后刑罚至少30年监禁及鞭刑,因此控方不建议给予保释。”
辩方则认为,虽然此案涉及不可保释的控状,但被告目前仅属被控的阶段,应享有无罪推定原则,加上法庭有酌情权批准保释,因此恳请法庭允准被告保外候审。
全国警察刑事罪案调查总监拿督斯里古玛昨日证实,警方提呈调查报告后获律政署进一步指示,于今日将6名嫌犯带上法庭面控。
古玛也透露,另外两名男女嫌犯已转为控方证人,并以提高保释金作为条件获准保释。
据报道,7月17日凌晨1时30分,警方接获肉票妻子(46岁)的投报,并在接获投报后的24小时内展开行动,在沙亚南i-City地区某民宅救出肉票。
警方同时逮捕5名男子及1名女子,起获数类毒品、手机及干案工具,随后援引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以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展开调查。
经调查,警方相信案件与贩毒集团有关,并进一步扣留3人,包括获救的肉票、一名前警员及一名本地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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