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lintas前CEO术后脑损伤案 | 上诉庭:赔偿增至562万 维持私院2医生须担责


(布城22日讯)Prolintas大道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再努丁在接受鼻窦炎手术后遭受永久性脑损伤,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裁定有关私人医院及两名医生须为这起医疗疏忽事件承担责任。
《新海峡时报》报道,由拿督拉文德兰领导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特瓦嘉(Tawakal)专科医院、一名耳鼻喉外科医生及一名麻醉师提出的上诉,确认他们需承担医疗疏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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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同时批准再努丁遗孀兼遗产管理人拿汀诺丽占提出的部分交叉上诉,将赔偿金额从510万令吉提高至562万令吉。增加的赔偿包括50万4527令吉69仙的医院及医疗费用,以及1万6960令吉法律费用,用于在再努丁永久脑损伤后申请庭令,成立委员会管理其事务。
另两名法官为拿督阿兹哈哈里及拿督阿末费鲁兹。
根据案情,再努丁于2016年2月22日入院,并于4天后接受鼻腔手术。手术于下午5时45分开始,晚上8时05分结束,但他在晚上9时30分倒下,并于2021年冠病疫情期间去世。
负责撰写书面判词的阿兹哈哈里指出,再努丁的脑损伤源于“一连串未中断的事件”,始于术后过早离开恢复室,并以病房内急救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失误告终。
法官:术后疏忽所致
他表示,尽管病患已被充分告知手术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但疏忽是在手术后发生。
他说,医院规定接受麻醉后的病患须至少观察一小时,但再努丁在约25分钟后便从恢复室转移至病房。当时他仍因强效麻醉药处于昏睡状态,且气道控制能力未获适当评估。
法庭也发现,医生及护士未妥善监测再努丁术后的呼吸状况,而最先发现他停止呼吸并通知医护人员的,是其同样身为医生的儿子。
判词指出,耳鼻喉外科医生未能正确进行插管,导致向患者肺部供氧进一步延误。
法庭认为,医院也未确保紧急救治过程中备有必要急救设备,并须为护士未妥善维护患者医疗记录的失职行为承担责任。
“医院不能免除因医生疏忽行为所引起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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