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泓缣:免影响马中互信合作 榴梿输华须严守规定



(布城18日讯)农业及粮食安全部副部长拿督陈泓缣呼吁榴梿业者继续严格遵守现行规定,以及大马与中国共同签署的《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不要采取任何未经批准或超出协议范围的做法。
他说,任何个别企业的违规行为,都可能影响中国对我国监管体系的信任,最终受影响的不只是个别企业,而是整个马来西亚榴梿产业,以及多年努力建立起来的出口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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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关乎我国榴梿的高端品牌定位与国际形象,还牵涉马中两国之间贸易协议的签订,一个不慎就会动摇到两国之间的互信与合作关系。”
慎重考量调整出口方式
陈泓缣今天发表文告指出,昨天召集榴梿产业的各个协会单位、企业和代表,就鲜果榴梿采用“树摘/割果”出口到中国的建议,与部门官员进行会议及深入交流意见。
他说,农粮部始终认为,任何政策建议都应建立在科学依据、事实数据及国家长远利益之上,任何出口方式的调整,都必须按照正式程序推进,并获得马来西亚政府与中国海关总署的共同批准。
他透露,在交流会上,部分业者认为,采用树摘/割果方式有助于延长产品保鲜期、降低物流成本,并增加海运和陆运等运输选择,为产业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也有不少业者认为,任何出口模式的调整,都必须慎重考量是否符合现行检疫协议、食品安全、产品追溯及品质管理等要求,同时兼顾树熟(自然落果)榴梿的品牌定位与国际形象。正是这种坚持,让马来西亚榴梿在国际市场建立起独特的高端品牌价值。”
禁经第三国陆路出口
陈泓缣提醒所有业者,农业局早前已明确说明,目前经第三国中转并以陆路出口鲜果榴梿至中国,并不属于现行《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的适用范围,在双方完成协议修订或签署新协议之前,有关做法并不获准实施。
“我国驻北京农业代表处近期也与中国海关总署进行沟通。中方再次明确表示,目前仍全面执行现有议定书,鲜果榴梿经陆路出口中国的安排尚未获得批准。”
他指出,榴梿是我国最具价值的农业作物之一,去年榴梿出口总额达到11亿令吉,出口量达4万5266公吨。中国继续稳居我国最大的出口市场,出口额高达8亿6809万令吉,占我国榴梿出口总值近79%,这项成果得来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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