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大火夺168人命|委员会报告指政府监管不足 称该火灾“本可避免”



(香港17日法新电)香港大埔宏福苑7座住宅楼去年11月26日发生自1980年以来全球最致命的大火,导致168人丧命。负责调查这场惨剧的独立委员会的律师周五作结案陈词时表示,这场火灾“本可避免”,并指宏福苑维修承建商的欺骗行为直接导致火灾,要为大火负主要责任,但“政府监管不足也是责无旁贷”。
而独立委员会周五公开事发当天多张闭路电视截图显示,有建筑公司工人在最先起火的住宅楼天台吸烟,并指有不同证据显示火灾是点燃香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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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大火吞噬了正在翻修、覆盖着竹制鹰脚、防护网和发泡胶的8栋住宅楼中的7栋。
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举行的最后一场听证会上,委员会的法律代表杜淦堃指出,宏福苑火灾本可以防范,却未防范,本可以预见,却未预见,批评承建商明知故犯,为节省成本,一次次欺骗政府,工程顾问亦无履行职责。
他又质疑住宅楼工程的相关制度存在漏洞,令承建商有机会鱼目混珠,出现明显火警的隐患。
至于政府,杜淦堃指,房屋局独立审查组作为监管机构责无旁贷,盲从屋宇署做法,只靠看文件,又指并非说政府是始作俑者,但政府与市民的期望“有相当大落差”。
他称,虽然承建商等是引起火灾的主要成因,须负主要责任,但政府要做好监管、保护市民性命责无旁贷,认为有关部门亦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他其后逐一表明对于火灾责任问题的立场,其中批评承建商用发泡胶封窗,声称做完打凿工程就拆,但事实上封了超过一年,形容是“彻头彻尾的大话”,“宏业”建筑及工程顾问“鸿毅”要负主要责任。
委员会听取多名居民陈述,供词指出有工人在指定范围外吸烟或不恰当弃置烟蒂,亦有很多居民曾在火灾发生前向不同政府部门投诉,要求关注棚架起火的风险。
当局已对7名个人和两家公司提起诉讼,指控他们在火灾中负有责任,罪名包括过失杀人,并逮捕了35人。调查委员会预计将于9月向政府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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