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警长上诉准令被驳 杨巧双:警惕玩弄种族宗教课题者



(布城14日讯)联邦法院今日一致驳回前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慕沙哈山就诽谤案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须支付5万令吉堂费给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杨巧双。
慕沙哈山6年前指杨巧双试图将大马转变成基督教国家言论,杨巧双于2020年7月入禀法庭起诉他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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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于1月13日裁定杨巧双上诉得直,并获赔25万令吉诽谤赔偿金,这项裁决维持不变。
以拿督罗扎丽雅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裁定,申请人慕沙哈山未能达到1964年法庭司法权法令规定的上诉准令门槛,因此驳回其申请,历时6年的诉讼结束。
杨巧双在庭外表示,感谢上诉庭及联邦法院作出的裁决,希望此案能够成为社会借镜。
“种族、宗教课题不应被玩弄,希望今天的裁决能够给那些喜欢玩弄种族和宗教课题的人一个警惕,这种做法必须停止。”
她说,自慕沙哈山发表有关言论后,过去5年来,她面对各种针对她的宗教、种族背景的攻击与诽谤。

“我至今仍记得,当时TikTok上充斥着各种针对我宗教和种族的攻击与诽谤,也因此有很多人报警举报我。”
她也感谢代表律师团队,多年来为案件付出的努力。
律师:旨在恢复名誉
杨巧双代表律师拉兹兰指出,联邦法院听取双方陈词后,认为慕沙哈山提出交由联邦法院审理的法律问题,并非新颖或独特的法律问题。
他说,有关诽谤法的法律原则早已有法庭判例作出裁决,因此不符合取得上诉准令的条件。
“随着联邦法院驳回申请,这场历时约5年的诉讼至此结束。
“上诉庭及联邦法院两个层级的法院都已确认,杨巧双确实因慕沙哈山有关言论而遭到诽谤。”
拉兹兰强调,这宗案件从来不是为了金钱赔偿,而是为了恢复杨巧双的名誉。
“每个人都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诽谤他人,也不能发表可能危害社会安全与和谐的言论。”
杨巧双的律师团队还有珊吉柯、林伟捷、李国汶和雷文恩代表;慕沙哈山则由阿旺阿马达再亚、哈沙哈里、莫哈末凯鲁阿占、努洁汉及纳比尔代表。
杨巧双是于2020年入禀法庭,起诉慕沙哈山在2020年1月30日一场论坛上发表的言论构成诽谤。
吉隆坡高庭在2024年12月23日裁定杨巧双败诉,并谕令她向慕沙哈山支付4万令吉堂费。
不过,上诉庭于今年1月13日推翻高庭裁决,裁定慕沙哈山发表的有关言论构成诽谤,并谕令慕沙哈山支付25万令吉诽谤赔偿金及6万令吉堂费。
上诉庭在判词中指出,高庭错误采纳作为答辩方的慕沙,在诽谤杨巧双一案中提出的3个辩护理由,包括正当理由、中肯批评及有条件特权。
上诉庭也说,高庭裁定杨巧双不具法定地位是有误的,并在引用德比郡议会诉泰晤士报有限公司案的判例时,错误诠释判例为公职人员不能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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