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曼大学属于公益基金会 王辉忠:非马华所有


(吉隆坡13日讯)拉曼理工大学及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王辉忠澄清,拉曼大学属于公益基金会,并非由马华拥有,若解散资产也不会分配给会员。
为清寒学子供优质教育
王辉忠是针对近日社交媒体流传不少有关拉曼教育基金会及拉曼理工大学的错误或误导性言论,而在脸书发文说明拉曼理工大学的成立背景及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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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拉曼学院是于1969年成立,是为了让特别是B40及M40群体能以可负担的学费接受优质高等教育。
“随着政府放宽高等教育政策,后来虽有许多私立学院及大学成立,但不少人已不了解拉曼学院创立的历史背景。”
他指出,虽然拉曼理工大学由马华创办,并获政府批准设立,但实际上是由拉曼教育基金会拥有及营运,而该基金会是一家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成立的担保有限公司(CLBG)。
若解散资产不会被分配
王辉忠说,根据1996年私立教育机构法令,大学首席执行员兼校长须获高等教育部总监批准,负责大学日常运作,董事局则负责遵守公司法令、基金会章程及其他法定要求,而大学董事会则包括来自高教部及财政部代表,并依据获高教部批准的大学章程履行职责。
他表示,担保有限公司属非营利机构,一旦解散,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其资产不得分配给会员,而必须捐赠给另一个经内陆税收局批准、宗旨相近的非营利组织。
此外,董事局成员不得领取薪金或津贴,所以只是以受托人身分管理基金会,并无任何利益,真正受惠者是社会大众及学生。
他披露,在财务及治理方面,基金会须定期向财政部提交拨款使用季度报告,每年也须向大马公司委员会、高教部、内陆税收局及国家总稽查司提呈经审计财务报表。
“至今从未因财务报告或治理问题受到任何质疑。”
王辉忠表示,希望透过有关说明,让公众特别是不熟悉担保有限公司运作的人士,更了解拉曼教育基金会的法律架构及治理模式。
他指出,全马逾150万家公司中,担保有限公司仅约2230家,所以不少人包括公务员,对这类公司运作并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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