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及建议委检察司 内阁同意加强国会角色


(吉隆坡8日讯)内阁今日同意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委员会阶段提出的修正建议,以加强国会在审查及建议委任检察司过程中的角色。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今日发文告说,政府在该修正案下的制度改革议程,旨在明确区分律政司作为国家元首、内阁或任何部长的法律顾问的职能,以及检察司身为行使检控权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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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该法案于2月23日在下议院一读,随后于3月3日在下议院通过动议,并根据议会常规第54(2)及81(1)条文,将该修正案提交给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以研究律政司及检察司分权的修正案。
文告说,由11名朝野国会议员组成的该委员会,已召开7次会议,以审查该法案,包括制定职权范围和审查委员会阶段修正草案的参数。
文告表示,涵盖新修正建议的委员会报告,已于6月22日提呈至下议院。
“考量包括朝野国会议员、法律专家及民间组织在内的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后,昌明政府同意修正该法案第145A条第(18)条款,以加强检察司的独立性和制度问责制之间的平衡。”
第145A条第(18)条款的修正,考量将候选人名单提呈至下议院议长,以提呈至下议院的建议。
修正案13日呈国会辩论
文告说,在经由遴选委员会审查候选人后,下议院将向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提出建议。该委员会随后需根据遴选委员会的建议,就委任检察司事宜向国家元首提供建议。
“此修正案将于今年7月13日,在第15届国会第5期第2次会议上提呈辩论。”
首相署法律事务组说,这项法律改革是确保独立、透明及基于诚信落实司法公正的重要一步,同时体现我国致力于建立一个深得人民信赖,并符合全球最佳标准的检控体系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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