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斥林慧英全面违法论 SIS论坛:大马法律允许特定情况治疗性流产


(八打灵再也8日讯)非政府组织SIS论坛今日发表文告,强烈驳斥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慧英此前在国会下议院声称“堕胎在法律上是违法”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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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直言,这一发言并没有准确反映我国刑事法典第312条文的真实法律定义,更容易加深社会上早已存在的误解。
文告强调,政治人物在国会殿堂发表的言论对社会大众的认知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官方传递的信息必须有助于提升公众的法律常识,而不是传播误导性资讯。
SIS论坛在文告中,引述其最新发布的《大马女性身体自主权:女性不同生命阶段的感知与经验》全国性调查报告,指出大马社会对于堕胎法律的认知仍处于极低水平。
调查发现,我国竟有超过半数(55%)的女性,不知道在特定健康或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我国法律是允许进行“治疗性流产”的;甚至每5人中就有1人(21%)误以为在任何情况下堕胎都是违法的,暴露出严重的公共卫生与法律普及漏洞。
SIS论坛指出,对法律的误解会带来极其严重的现实后果。
“如果女性不了解自己在法律下享有的健康保障与权利,在面临高风险妊娠时,她们可能会推迟或不敢寻求专业的医疗建议,甚至可能因为走投无路而冒险选择不安全的非法堕胎管道,从而威胁生命。”
SIS论坛指出,刑事法典第312条文明确规定,如果注册医生基于“善意”原则,判定继续怀孕会给孕妇的生命带来巨大风险,或严重危害孕妇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则可以合法为孕妇终止妊娠。
文告补充,卫生部官方颁布的《终止妊娠指南》也同样秉持这一立场。
另一方面,公民组织全民尊严(Martabat untuk Semua)主席埃普丽尔张(April Chang)也针对这课题发文告抨击林慧英的发言不够严谨。
她强调,作为被赋予守护女性健康、权利及福祉重任的副部长,发表如此言论极度不妥。
“这绝对不是什么可以轻易忽略的小疏忽。这是一次严重的行政失职,极有可能导致需要合法医疗流产的女性因为恐惧法律制裁而退缩,最终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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