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德:须含知情权七大原则 速推进《资讯自由法》立法



(吉隆坡30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阿南德说,自2018年打破一党独大政权以来,该会曾提呈大量亟需进行的体制改革议程,然而直至今天真正落实者却寥寥无几。
因此,他呼吁政府展现诚意,立即推进《资讯自由法》的立法工作,并促请政治人物采取实际行动,将捍卫知情权的七大原则,明文写入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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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南德昨日在律师公会与大马独立新闻中心(CIJ)联合举办的“资讯自由法论坛”上致词时直言,在一个文明的民主社会中,不应该存有任何机密。
缺法律保障 只能逐案入禀
他说,尽管《联邦宪法》第5条(保障人身自由)与第10条款(言论自由权)以及多项国际人权宣言皆呼应并保障人民寻求与传播资讯的权利,但在缺乏明文立法的情况下,人民如今只能无奈地面对个别个案,逐案入禀法庭开展法律挑战。
他承诺,大马律师公会将比那些阻挠改革的官僚及政治人物运作得更长久,并誓言全力推进法案落实。
出席者包括大马独立新闻中心执行董事瓦特斯拉、首相署法律事务副总监(政策与发展)拿督布妮塔、主讲人陈敬禄、主持人刘怡安等。
梁自坚:公仆须弃防御性思维
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指出,一旦落实该法,公务员体系必须彻底培养出一种拥抱透明与公开的制度文化。
他说,由于《官方机密法令》依然存在,执行上的最大障碍正是公务员的“防御性思维”,以及对资讯分享的过度谨慎。
梁自坚也是国会人权、选举及制度改革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他说,公务员因长期受训而习惯将文件预设为机密,若要将这种保守思维转变为开放思维,就必须在新制度底下重新接受培训,才能确保《资讯自由法》得以正确落实。
●阿南德倡议资讯自由法须涵盖7大核心原则:
易于获取:人民享有易于获取资讯的权利。
费用合理:获取资讯的费用不可过高。
主动协助:政府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取得资讯。
最低豁免:资讯豁免公开的范围必须维持在最低限度。
损害测试:公开资讯的申请应接受损害测试。
独立监督:设立一个向国会负责并提交报告的监督机构,并增设资讯官。
严惩阻挠:对破坏资讯自由权利的“小拿破仑”官僚施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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