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独家 | 韩通缉犯被同乡绑架案 3被告各2万保释



(劳勿29日讯)韩国通缉犯被同乡绑架案,3名韩籍被告今早被带上劳勿地方法庭过堂,主控官提呈审讯文件后,控方与辩方在是否保释被告课题上唇枪舌剑逾2小时,最后法官批准3名被告各以2万令吉及2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外出。
不过,被告必须交出个人护照予法庭保管,并每个星期前往附近警局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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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分别为权京烈(译音、28岁)、郭在一(译音、40岁)与金明俊(译音、40岁),皆来自韩国釜山,从事网上非法赌博活动。
主控官法汀娜迪拉卡欣副检察司基于被告是韩国人而非大马人为由反对保释,法官诺再韩一度判决被告不准保释,不过在辩护律师哈巴星提出数个绑架案保释案例后,法官宣布暂时搁置及休庭30分钟。
复庭后,辩护律师哈巴星毫不放松,提出6个月前吉隆坡地方法庭,批准6名涉及一宗绑架案的孟加拉籍被告分别以1万5000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以及去年芙蓉高庭批准5名涉及一宗16岁女子绑架案的印裔男女被告,各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获得保释的案例等等,最终说服了法官。
3名被告涉嫌于4月17日在云顶高原路第16公里处,合谋绑架并非法拘禁一名40岁的韩国男子金灿奎(译音),企图勒索1000万泰达币(约3950万令吉)赎金。
他们是在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法令 374)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判监不少过30年及不超过40年,兼施加鞭刑。
此外,法官也择定7月21日至23日连续3天过堂,由控辩双方陈词。
法官也谕令法医报告书必须于过堂之前提呈。

此案是由深谙韩语,来自国际医科大学(IMU)的慕妮拉莎负责传译,韩国大使馆非常重视此案,派出数名大使馆官员出席旁听。
截至下午3时为止,3名被告仍在法庭办理保外手续。
另一方面,根据肉票韩国通缉犯金灿奎(译音,40岁)的辩护律师利温古马透露,受害人已经于上周五在文冬推事庭被控在没有合法证件的情况下,在大马非法逗留,触犯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最高可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肉票俯首认罪,被推事判决监禁2个月,目前正在文冬监狱服刑。”
他说,肉票是因为护照过了期限,被韩国移民局查禁。
视频: 黄正强
【新闻背景】
一名涉及非法赌博活动而遭国际刑警通缉的韩国男子,4月17日开车从云顶高原回隆途中遭人拦截绑走囚禁,绑匪随后更勒索价值约1000万泰达币(约3950万令吉)做赎金;警方接获投报4天后在马六甲一间民宿救出肉票,逮捕3名男子助查。
调查显示,3名男子与肉票都是韩国人,他们互不相识,警方相信绑架动机纯粹是为了索取金钱。
警方是分别接获肉票的一名本地友人及其妻子的投报后展开调查;40岁肉票开车从云顶高原回隆途中,一辆尾随在后的轿车突然超车拦截其去路,肉票被拳打后遭强拉进绑匪的轿车。
绑匪勒索1000万泰达币,肉票友人依据指示,将300万泰达币(约1190万令吉)汇入指定户头。
警方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赎金已分别转入10个户头,随后在加密货币公司的配合下,及时拦截246万泰达币(约1150万令吉),并冻结9个月。
肉票被捆绑并禁锢在马六甲一间民宿,绑匪期间对他拳打脚踢,甚至曾亮出一把疑似手枪的物件威胁;警方在行动中起获一把伪造手枪、绳索、胶纸、韩国护照、港币、美钞以及11万2000令吉现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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