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泓宾:严打飙车族 吁用唾液快筛揪毒驾



(吉隆坡24日讯)行动党峇吉里国会议员陈泓宾支持政府严惩非法飙车族,并呼吁交通部引入随机路边唾液快筛机制,以填补毒驾执法的漏洞。
他今日参与2026年陆路交通法修正案辩论时指出,执法人员过去在取缔非法飙车活动时,即使亲眼目睹违法行为,也未必能即时采取行动,而新增的第42A条文将非法赛车列为可逮捕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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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向社会传递清晰信号,即非法飙车绝非所谓 ‘年轻人的顽劣行为’,而是威胁无辜市民安全的刑事罪行。”
针对在野党议员质疑修法未涵盖酒驾惩处,他强调,我国现有《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已经对酒驾或毒驾致死的肇事者设下严厉刑罚。
“首犯可被判处10至15年监禁、罚款5万至10万令吉,以及吊销驾照至少10年;重犯所面对的刑罚更重,最高可达20年监禁。”
尿检繁琐导致违法者漏网
他指出,律政署也可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及第304条文提控肇事者,从巴生酒驾到昔加末毒驾致死案,都证明现有法律具备实效。
“尽管如此,我国在防范毒驾问题方面仍明显不足。目前检测多依赖程序繁琐的尿检。”
他建议交通部修正第45A、45B及45C条文,借鉴澳洲与纽西兰模式,引入“随机路边唾液快筛”机制,并大范围落实,避免因尿检手续繁琐,导致大量违法者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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