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蓝眼议员建议先开听证会 “委检察司应国会表决”


(吉隆坡23日讯)7名公正党国会议员建议,未来检察司委任程序,国会应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包括召开听证会及国会表决,以确保相关职位的独立性。
他们今日发表联合声明说,他们对政府就律检分权修订宪法的举措表示欢迎,但有关修正案仍未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国会在检察司委任的过程中,必须发挥具有意义的审查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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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国会可发挥审查角色
联署声明者包括梳邦区国会议员黄基全、和丰区国会议员柯沙文、安邦区国会议员罗诗雅、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李健聪、旺沙马朱区国会议员扎希尔哈山、巴西古当区国会议员哈山卡林以及浮罗山背区国会议员莫哈末巴迪亚。
他们建议,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SPKP)推荐的检察司人选,都应经过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召开的听证会,并向公众直播整个过程。
他们说,通过听证会的人选随后应带到国会下议院表决,在取得简单多数的支持后,进一步交回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处理。
建议提名须呈财产申报
他们也建议,在提名过程中,相关人选必须提交一份完整且独立的财产申报。
“国家无法承受这样的情况,一名掌握权力和高级的公职人员,日后因诚信或个人财务利益问题而受到质疑,以及面对调查的情况。”
他们反对修正案的第18条文,即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只需向国会通报提名的人选,并允许国会议员提交意见。
他们认为,上述程序无法让国会真正发挥审查和监督的作用。
他们促请政府与国会议员展开讨论,将更全面的审查机制纳入改革方案。
他们表示,检察司掌握重要权力,包括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的酌情权,因此上述保障措施至关重要。
“我们关注重点是确保检察司办公室维持最高水平的廉正、独立性、问责制及公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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