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媒发布财产纠纷 违庭令 NGO主席判监1天罚1万


(布城22日讯)一名71岁非政府组织主席因违反法庭临时禁令,在社交媒体发布与家族财产纠纷相关的贴文,被上诉庭裁定藐视法庭罪成,判处监禁一天及罚款1万令吉。
须支付2万堂费
由拿督黄建强、拿督依斯迈布拉欣及拿督阿玛吉星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被告祖基菲里除了须缴付1万令吉罚款,也须支付2万令吉堂费,并在一个月内完成缴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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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能缴付罚款,祖基菲里将以7天监禁代替。
上诉庭同时批准祖基菲里弟妹莫哈末纳西尔及娜丽玛提出的上诉,并推翻高庭此前仅给予警告及谕令支付3000令吉堂费的裁决。
黄建强指出,法庭于2024年8月29日发出的临时禁令必须获得严格遵守,因为有关命令涉及维护法庭权威及司法公正,符合公共利益。
他说,祖基菲里在禁令生效期间,仍于社交媒体发布9则贴文,明显违反法庭命令,而有关藐视行为直到今日才被消除。
“只有在法庭提出质询后,其代表律师才作出承诺,同意删除相关贴文,而道歉也是透过律师于今日才作出。”
家族纠纷诽谤案获临时禁令
根据案情,莫哈末纳西尔及娜丽玛于2024年针对祖基菲里入禀诽谤诉讼,并申请临时禁令,禁止后者在案件审结前,于社交媒体发表任何与家族财产纠纷有关的言论。
祖基菲里当时并未反对有关禁令。不过,两人随后指祖基菲里继续在社交媒体发布相关内容,尽管没有直接点名他们,因此向法庭申请藐视法庭程序。
高庭于去年10月21日裁定祖基菲里藐视法庭罪成,但仅给予警告及谕令支付3000令吉堂费,引起莫哈末纳西尔及娜丽玛不满,并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祖基菲里代表律师为莫哈末依兹万;莫哈末纳西尔及娜丽玛代表律师是张耀源及阿米泰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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