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交法修正案一读提呈国会 超速闯红灯罚款从300增至500



(吉隆坡22日讯)交通部今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2026年陆路交通法修正案一读,建议将部分交通违规行为的罚款上限,从现有的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
修正案建议提高罚款的交通违规行为,包括未更新路税、无照驾驶、超速驾驶、未按规定验车,以及违反交通指示和交通灯规定(包括闯红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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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向国会提呈法案一读,预计将在明日及后日完成二读和三读。
法案建议修正第14条文、第15条文、第16条文及第40条文,将未能展示车辆注册号码(车牌)、未持有有效路税、未持有驾照和超速所规定的最低罚款额,从300令吉提高至500令吉。
法案建议修正的第17条文,若申请更新路税者未解决相关交通违规事项,陆路交通局总监可拒绝发出路税。
法案第29条文阐明,若申请者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或1987年商用车辆执照局法令下仍有未解决的事项,陆交局不得发出驾驶执照。
法案第32条文建议提高驾照被吊销期间违法驾驶者所面对的刑罚,即从现有的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提高至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少于3000令吉且不超过1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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