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贿逾145万令吉被控 大马体育场管理机构首席执行员不认罪



(吉隆坡18日讯)大马体育场管理机构(MSC)首席执行员今日在地庭面对7项索贿及收贿控状,涉嫌以贿赂作为条件,将国家壁球中心升级工程的竞标颁给一家公司,惟他否认所有控状。
现年42岁的伊利亚斯在法官苏扎娜面前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并作出不认罪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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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控状包括1项索取100万5000令吉贿款,以及6项收受总额45万令吉现金贿赂的罪名。
根据控状,身为公职人员及大马体育场管理机构首席执行员的伊利亚斯,被指向60岁的叶耀坤(Yap Yeow Kuen,译音)索取及收受贿赂,以协助Aerolux Power Constructions私人有限公司获得总值873万3197令吉的国家壁球中心球场及体育设施升级工程合约。
在首项控状中,伊利亚斯被控于今年2月24日,向叶耀坤索取100万5000令吉贿款。
另外6项控状则指他分别于2月25日、2月26日、3月17日、3月24日、4月3日及4月13日,收取10万令吉、5万令吉、10万令吉、5万令吉、5万令吉及10万令吉现金贿赂。
上述罪行据称发生在位于大城堡吉隆坡国家体育场馆二楼的大马体育场管理机构办公室,以及武吉加里尔一家购物商场内的餐厅。
所有控状皆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提出,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被判监禁20年,并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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