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成员涉贪 被控158项罪名



(沙亚南16日讯)一名前非政府组织成员因涉嫌滥权以获取贿赂利益,今日在沙亚南地庭面对高达158项的控状。
从今早截至上午10时50分为止,法庭仍在进行控状宣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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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的被告法克鲁丁阿都卡林,在沙亚南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诺丁面前,聆听所涉控状。
涉贿赂金额9827万
据控状内容显示,有超过9827万令吉款项涉嫌从该非政府组织的银行户头,转入法克鲁丁个人银行户头;还有另一个据称与他有关联公司的银行户头。
上述控状乃援引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利益)提控。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由于控状数量众多,目前由两名法庭通译员轮流宣读控状,审讯程序仍在进行中。
反贪主席:罪状在“丝绸行动”被揭
据报道,反贪会主席拿督斯里阿都哈林昨日证实,一名嫌犯将在“丝绸行动”下,面对158项涉及挪用公共资金的指控。
他说,调查发现,嫌犯涉嫌通过设立多家公司,从中为自己及其他人谋取利益。
他表示,被告随后还将在吉隆坡地庭面对数项涉及洗黑钱活动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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