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获全球人权联盟肯定 人权委会维持A级地位


(吉隆坡9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表示,全球国家人权机构联盟(GANHRI)属下认证小组作出的决定,重新确认人权委员会作为“A级地位”国家人权机构的认证资格,反映国际社会持续肯定其符合《巴黎原则》的要求。
该委员会发文告指出,相关原则是由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国际标准,规范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有效性、多元代表性及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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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强化机构职能
人权委员会感谢认证小组的肯定,以表彰持续推动及保障马来西亚人权的努力,同时欢迎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进一步强化机构职能。
“相关建议包括加强其职能及运作上的独立性、提升委员委任及罢免程序的透明度与独立性、确保获得充足拨款、允许在未经预告情况下巡查所有剥夺人身自由场所,以及加强国会对人权委员会报告的关注与跟进。”
此外,建议也包括提升机构能力,以更有效履行日益扩大的职责范围,包括保障儿童权益方面的责任。
人权委员会表示,未来将继续与政府、国会、公民社会组织及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保持合作,推动法律及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人权委员会的独立性、有效性、可及性及公共问责性。
文告说,作为获“A级地位”认证的国家人权机构,人权委员会得以全面参与国际及区域人权机制,包括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及各项人权条约机构程序,这地位不仅是一种国际认可,更肯定了一个独立、可信及有效的人权机构,对促进及保障马来西亚所有人民权利的重要性。
人权委员会强调,未来将持续强化机构能力,坚守最高廉正与独立标准,并加强与公众互动,以应对长期存在及新出现的人权课题,同时继续秉持建立一个以人类尊严、平等、公义、问责及尊重普世人权原则为基础的马来西亚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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