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趴暴毙案 8外籍男遭撤保释 还押



(吉隆坡3日讯)于上月发生的毒趴暴毙案中,8名此前获推事庭批准保外的外籍男子,今日遭高庭撤销保释令,并还押监狱候审。
在5月26日,逾30名涉及毒趴案的大马及外籍男子,在不同的推事庭面对拥毒控状,并同样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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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今日检讨推事庭此前批准其中12名被告获准保释的裁决。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23条文下,高庭有权检讨和撤销推事庭发出的保释令。
这12名被告分别是4名大马籍被告及8名外籍被告。
4名大马籍被告是何彦景(38岁)、马忠健(38岁)、关伟强(47岁)及童俊扬(39岁)。(人名皆译音)
8名被告则是佐斯华(35岁,印尼)、罗玛拉奎(38岁,菲律宾)、卡拉斯奈(36岁,泰国)、岳洲(38岁,译音,中国)、亚历山大(38岁,印尼)、杰费里(39岁,印尼)、达诺威(38岁,泰国)、古诺勒毕伦(29岁,泰国)。
隆酒店房间起获毒品
根据控状,他们被指于2026年5月24日凌晨约4时30分,在隆市某酒店房间内,被发现持有内装6颗摇头丸或克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的透明塑料装,粗略估计重达约2.7克。
他们因而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罪成者可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在今日开庭后,主控官法丽达副检察司告诉高庭法官拿督阿斯兰,今日是检讨上述12名被告在推事庭获得保释的裁决。

被告们的代表律师杨紫冰告诉阿斯兰,4名大马籍被告目前各由一人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8名外籍被告则是各由2人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她说,所有外籍被告的护照已交由法庭保管,担保人都是大马籍人士,是被告的亲戚和朋友。
她表示,这些被告皆没有潜逃风险。
“所有外籍被告是以旅游签证入境大马,除了罗玛拉奎,他自2018年以工作签证在大马工作,目前是一家公司的运营主任。”
她说,其余的外籍被告,在各自的国家有固定的工作,其中卡拉斯奈和达诺威,这2人是政府医院的牙医,而达诺威此前也受到大学邀请前往担任讲师。
此外,杨紫冰指出,至于岳洲,其在中国的父亲不久前被确诊结肠癌。
“岳洲是家中的长子,保外候审至少能让他通过视讯和其父亲联络。”
她进一步说,上述外籍被告们经常入境大马,在这里有好朋友和亲戚。
她说,被告们恳请法庭让他们继续保外候审。
法丽达则指出,控方担心外籍被告存在潜逃风险,若法庭让他们维持保外,则需要考量他们日后会否出庭。
对此,杨紫冰表示,虽然上述8人并非大马公民,但希望在联邦宪法第8条款下,获得平等对待。
她也说,被告们在被证明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
4大马被告续获保释
在聆听了控辩双方的说词后,阿斯兰裁定上述4名大马籍被告继续获得保释,但如果这4名被告违反保释条例,则会被还押至监狱候审;至于8名外籍被告,则需在即日起还押至监狱候审。
此案源于一名31岁本地男子此前疑参与毒趴后,因吸毒过量而死亡。警方随后根据情报突击隆市某家酒店,逮捕多名男子,并起获K他命及摇头丸。
警方针对此案共展开4次突击行动,共有51名男子落网,起获总值10万3070令吉的各类毒品,包括1.15公斤冰毒液、284克冰毒粉、8.56克摇头丸、8.7克摇头丸粉末及11.61克K他命。
全国警察毒品罪案调查总监拿督胡申此前指出,警方捣破的不仅是毒趴,也是同性恋聚会。51名嫌犯分别为23名本地人及28名外国人,年龄介于21至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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