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大臣开枪射牛事件 雷尔:宗教活动需带枪?



(槟城30日讯)针对玻璃市州务大臣阿布峇卡在宰牲活动上开枪射牛的事件,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质疑阿布巴卡是否持有合法猎枪执照。他说,即便对方持有执照,在公共场所开枪或亮枪,皆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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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昨日在脸书发表文告追问:“为何阿布峇卡要在宗教活动上携带枪支?他是否持有合法的猎枪执照?若不幸有人遭流弹击中身亡,后果谁来承担?”
牛只当时站在空旷处
他说,尽管阿布峇卡声称有关牛只失控和具有攻击性才开枪制止,但网上视频画面显示,牛只当时站在空旷处,周围未见任何人靠近,并未冲撞任何人或人群,为何阿布峇卡还要开枪射牛?
他补充,即便阿布峇卡持有执照,但难道对方不知道,根据1960年军火法令第39条,在公共场所开枪属严重罪行?该法令第8条也列明,即使在公共场所亮枪或展示枪械同样违法,两者皆可被判监禁。
雷尔批评,警方以“未接获投报”为由不采取行动的说法,令人难以接受,并提问警方为何仍未扣押有关枪支并逮捕阿布峇卡?
“难道只因为对方是州务大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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