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性骚日益严重 律师:受害者应留数字证据


(吉隆坡24日讯)雪兰莪律师公会前主席柯琦拉指出,随着社交媒体、通讯应用程式及数字平台迅速普及,网络性骚扰问题日益严重,受害者一旦遭遇骚扰,应尽快保存数字证据,以免相关资料遭删除或篡改,影响后续法律行动。
她表示,现今网络性骚扰形式层出不穷,包括猥亵讯息、网络跟踪、未经同意发送露骨照片,以及带有性意味的威胁与恐吓等,受害者所承受的心理创伤,不亚于现实中的肢体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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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早保存证据,法律立场就越有利,因为数字资料很容易被删除或修改。”
她日前在题为《性骚扰:勇敢打破沉默》的《Paarvai》访谈节目中,如是指出。
电子证据可被法庭接纳
柯琦拉指出,受害者在确保自身安全后,应尽可能保存截图、WhatsApp对话、电子邮件、录音、闭路电视画面、照片以及证人资料等证据。
她说,只要能够证明真实性,电子证据同样可以成为法庭接纳的重要证据。
她表示,2022年反性骚扰法令已将任何不受欢迎、带有性意味的行为列为性骚扰,包括口头、非口头、视觉、手势或肢体行为,而现有法律框架也逐渐承认,性骚扰不仅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也可能发生于网络空间。
她指出,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也可用于对付通过社交媒体、WhatsApp、电邮或其他线上平台,发布猥亵、冒犯、威胁或骚扰内容的行为。
她强调,即便受害者没有直接证据,也不应因此却步,因为法庭仍会依据证人供词、行为模式、事发背景及供词一致性等因素进行评估。
她坦言,网络骚扰带来的伤害往往更加深远,因为相关内容传播速度极快,甚至可能永久留存在网络上,对受害者造成情绪创伤、名誉受损及长期心理压力。
她也呼吁公众提高对网络性骚扰的认知,受害者若面对涉及刑事成分的骚扰行为,应尽快向警方报案;若属职场骚扰,则可向雇主、劳工局或反性骚扰仲裁庭投诉,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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