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控致伤警员 否认有罪2500保外


(沙亚南12日讯)一名本地公立大学男学生涉嫌于上周致伤一名执勤中的警员,惟他于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
27岁被告莫哈末哈里斯被控于本月6日凌晨1时20分,在霹雳朱比里路致伤正在执行公务的黄顺新(译音)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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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指抵触刑事法典第332条文(蓄意致伤以阻止公务员执行职务),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阿丽雅向法庭建议让被告以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巴迪本及莫哈末萨夫万则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因为被告仍在求学,经济依靠父母,而父母仅靠退休金维生。
巴迪本指出,被告居住在万津,相信不存在潜逃风险,并承诺将出庭面对接下来的审讯程序。
推事欣迪娅最终批准被告以2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案件于6月29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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