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国男偷钱包 罪成 1监4个月3各罚5000



(马六甲7日讯)4名中国籍男子被控于今年4月期间偷窃游客钱包,今日于推事庭面控时,认罪不讳,其中一人被判坐牢4个月,另三人被判罚款5000令吉。
4名被告分别是秦晓民(译音,54岁)、颜朝阳(译音,63岁)、陆永德(译音,60岁)及董瑝斌(译音,6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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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4人于4月25日,早上10时25分位于鸡场街,偷窃一名中国籍游客放有7000令吉的钱包,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及罚款。
本案由副检察司萨尔其马迪亚提控,推事是乌曼阿都甘尼。4名被告的辩护律师为莫纳里欧那。
乌曼阿都甘尼最后决定判秦晓民、颜朝阳及陆永德,各罚款5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4个月代替。董瑝斌被判坐牢4个月刑期从今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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