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生宿舍身亡诉讼案 高庭: 无法证明死因与触电有关



(亚罗士打26日讯)北方大学一名印裔女学生4年前在宿舍身亡,其父起诉校方索偿的诉讼案今日宣判。高庭法官裁决起诉人举证不足,无法证明死者的死因与触电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遂驳回诉讼,并谕令起诉人支付5000令吉堂费。
此案的起诉人(即死者的父亲西华古马)的代表律师莫诺哈兰在案件结束后,于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他将于明日,代表当事人向上诉庭申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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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维诺希妮是北大会计系学士课程(资讯系统)第4期学生,她是于2022年5月21日,在北大宿舍内身亡,得年21岁。
西华古马接着于2024年2月28日入禀亚罗士打高庭,要求北方大学赔偿305万令吉。经过数年审讯后,亚罗士打高庭今日对此案做出判决。
事发现场没漏电情况


法官约翰李裁定,起诉方未能证明死者的死因与电击存在因果关系,且整体证据不足(以尸检报告为核心依据),法院遂驳回起诉人的全部诉求,包括赔偿申请。
他说,根据大马能源委员会的证人供称,经全面检测后,未发现案发地点,即死者身亡时所在的宿舍存在任何漏电情况,所有安全装置也运作正常。
他说,法庭采纳了该机构所提供的专业技术性证据。反观,起诉人未能传召任何专家证人支持指控,导致相关论点缺乏专业佐证。
另外,尽管北方大学的辩护律师芭薇娜与沙迪萨拉扎要求起诉人支付6万令吉堂费。但经过讨论后,法官裁定起诉人需支付5000令吉堂费。
北大的法律顾问卡迪嘉也于今早代表校方聆听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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