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前怀上情夫孩子! 绿帽夫得知真相愤而提告



(台北24日讯)男子离婚后才惊觉,前妻竟然早已怀孕并最终为情夫生下一名孩子!
台湾中部一名人夫控诉道,妻子小美(化名,现已离婚)在婚内与童年玩伴阿强(化名)发生婚外情,甚至在离婚后才知前妻在离婚前就已经怀孕并为情夫生下一名孩子,使他愤而决定对两人提告,而法庭最终判处这对偷情男女须连带赔偿30万台币(约3万7700令吉)!
ADVERTISEMENT
根据《ET Today新闻云》报道,这名人夫在判决书中主张,小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阿强发展出男女朋友关系,并发生性行为,甚至怀孕生下一名孩子。
他表示,这显然已经不法侵害到他基于配偶关系所享有之夫妻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愤而决定对两人提告求偿60万元(约万7万5400令吉)。
不过,小美则辩称,她和阿强只是认识,没有交往,而且她和丈夫早就因为感情不睦在商讨离婚事宜,2024年便分房、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
她表示,就算认为她有侵害配偶权的行为,离婚协议书上也载明愿意互相抛弃其余对另一方其他一切财产及非财产上之请求权、放弃一切民刑事诉讼法上之权利,所以丈夫无权提告求偿。
阿强这一边也表示,自己没有和小美交往,小美多次向友人强调单身,在社交媒体上也一直是单身形象,直到2024年5月小美才告知已与丈夫分居。
阿强指出,他是基于合理信赖,以为小美已经没有婚姻关系,才会与对方发生性行为。
不过,法官认为,就算小美与丈夫感情不睦,但也不能合理化她在离婚之前,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并怀孕这件事情。
此外,虽然小美与丈夫离婚确实曾有协议,但丈夫是在离婚之后才知道孩子的事情,因此难以认定丈夫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是否有意抛弃对小美应负担之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至于阿强的部分,他曾自称与小美是在幼年相识,近年才恢复联络,还曾与人夫及其他友人相约一起钓鱼。
法官指出,阿强和小美恢复联系之后,曾与人夫一起参与社交活动,对于小美及其丈夫的婚姻关系应当有所认知,就算他真的盲目信赖小美的说词,也难认没有过失之责。
最终,法官没有采信阿强和小美的说词,并裁定两人应连带赔偿人夫3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