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职权仅限证券法 “企业黑帮”涉恐吓 须警调查


(吉隆坡22日讯)证监会表示,“企业黑帮”课题如果涉及恐吓、勒索或骚扰等行为,则已超出证监会职权,而属于警方负责的范畴。
证监会主席拿督莫哈末菲兹将今日在证监会《2025年年报》汇报会上就“企业黑帮”课题指出,证监会的职权基于证券法,涵盖市场发展与执法监管。企业收购本身并不违反证券法,若在过程中涉及恐吓、勒索或骚扰等行为,则已超出证券法范围,属于警方负责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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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调查完整性禁随意讨论
他表示,证监会职责同时涵盖市场发展与执法监管,虽然相较于市场发展,执法工作较少被提及,但其实当局一直都在进行。
他强调,第148条款限制了可公开的信息,这是为了保护调查完整性,也确保在未定罪前各方都是无罪的。
“人会来来去去,但记录是永久的。如果我随便评论,媒体报道就会一直留下。”
他指出,如果当局掌握足够证据并达到法律标准,将可以继续推进;但若还在调查阶段,就对当事人不公平,因为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被调查,却已经被外界讨论。
他强调,证监会必须坚持“无罪推定”,因此不会针对逮捕或起诉单独开记者会,而是让案件本身说话。
更重要的是,在新闻媒体报道上的一些讨论其实并不属于证券法范围,例如刑事恐吓、勒索、谋杀等,这些属于警方处理的范畴。
“我的职责是证券法,收购公司不是犯罪,只要符合规则。但如果涉及恐吓或骚扰,那就是警方的事。”
如果案件不属于证券法范围,证监会将移交相关机构处理;如果属于证券法范围,当局则会展开调查确认是否违法,但不会因为市场波动或单一投诉就起诉,只会基于完整调查结果。
他指出,整个调查过程需要传召证人、录口供、分析证据,并建立完整案件,而且证明标准非常高,因此需要时间。
堵塞漏洞提高起诉率
莫哈末菲兹也表示,理解公众的关切,并强调证监会一直在讨论如何提高起诉率,但这并非扩大执法的行动。证监会目前也在审查法律、堵塞漏洞,同时加强科技与执法资源,并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及国家银行等机构合作打击诈骗。
“我们非常认真看待监管工作,但大家还是要看我们的行动,而不是只听我们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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