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景城安里仄末失踪案 | 特工队:涉国安刑事才由警介入 应加强宗教局执法能力


(吉隆坡21日讯)牧师许景城及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失踪案特工队报告建议加强州宗教局执法能力,使宗教事务优先由宗教部门处理,仅在涉及国家安全或刑事因素时才由警方介入。
此外,相关机构如陆路交通局、公积金局、金融机构及电讯公司应优先配合警方调查,且案件调查档案应每三个月提呈律政署汇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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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局车辆注册系统存漏洞
特工队也发现陆路交通局现行车辆注册系统存在漏洞,因此建议陆路交通局重新检讨现行所采用的相关程序。
本报记者从许景城家属处取得的特工队报告显示,在许景城失踪案中,大马人权委员会形容上述在2017年2月13日发生的事件,行动极为高效且有组织,整个行动在不到一分钟内完成,同时还涉及交通控制,以及有摄影人员对行动过程进行录像。
报告指出,在2017年2月13日,也就是许景城失踪当天,一名叫罗斯汉的人在八打灵再也警局报案,指一辆轿车在格拉那再也SS4B/10路段,被3辆黑色运动型多用途车以及一辆金色丰田Vios轿车拦下。正当此事件调查中,警方也接获许景城儿子作出的投报。
大马人权委员会此前就许景城失踪案的公开听证会最终裁定,数名警员就相关地址的搜查与扣押行动所提供的证词,存在相互矛盾且不一致的情况。
安里仄末案 4车牌未注册
至于安里仄末的失踪事件则发生在2016年11月25日。安里仄末的妻子诺哈雅蒂当天接获来自弟弟诺哈菲扎的来电,告知接获来自巴东勿刹警局的电话,指在玻璃市武吉查榜看见安里仄末的车辆。诺哈雅蒂前往该地点,确认是安里仄末的车子,但不知道安里仄末身在何处。诺哈雅蒂随后向警方报案。
报告指出,根据证人的供词,安里仄末的住家曾受到监视,有3辆车,其中包括了一辆丰田Vios轿车,在其住家附近轮流停放,连续三天进行监控。
此外,特工队发现,有4辆车辆涉案,而经向陆路交通局调查后发现,这4个车牌号码均不在该局记录中,且从未注册。
调查结果显示,上述未注册车牌在事发现场同时出现并被使用。
此发现反映陆路交通局现行车辆注册系统存在漏洞,未注册车牌遭滥用。
特工队因此建议陆路交通局重新检讨现行所采用的相关程序。
内政部是在2019年7月1日,委任前高庭法官拿督阿都拉欣、时任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执法组主任拿督莫哈末布哈里、时任律政署法律和检控组官员莫哈末苏比安、时任内政部警队动员会秘书莫哈末鲁赛尼、时任警察廉正与标准执行部总监拿督赞里为特工队成员。在同年7月10日,新增两名成员,分别是律师拿督郑光明及时任反贪会检查与咨询部助理主席阿兹安。
高庭是于2025年11月5日裁决,在许景城失踪案中,政府及警方必须为疏忽、渎职、违反法定职责及侵犯基本自由起法律责任,并需从许景城被绑架当天算起,每日向家属支付1万令吉赔偿,直至得知许景城下落;政府需赔偿给家属逾3700万令吉。
政府随后针对高庭的判决,提出上诉。
在2026年1月26日,高庭批准政府的申请,允许暂缓支付赔偿金给失踪牧师许景城以及其妻子,直至上诉审结。
至于社运分子安里仄末在2016年的失踪案,高庭在2024年8月15日裁定,政府和警方因未能调查此案件,已违反法定义务,违反联邦宪法所保障的生命权。
高庭谕令政府,向安里仄末的妻子诺哈雅蒂支付200万令吉赔偿金,包括普通及为精神痛苦和折磨的严重损害赔偿,以及100万令吉的惩罚性损失赔偿,并谕令警方重启此案调查,并每两个月向律政署报告调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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