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10盒182令吉香烟 男子入狱一个月



(吉隆坡21日讯)一名无业男子偷窃总值182令吉的香烟,今日被法庭判处监禁1个月。
被告是30岁的莫哈末法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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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他于2026年4月8日,凌晨2时零2分左右,在旺沙马朱的一家超市,偷窃10包登喜路牌子的香烟,总值为182令吉。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80条文。
罪成者可面临不超过10年监禁以及罚款。重犯者可被判监禁、罚款或鞭笞。
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表示认罪。
其代表律师莎丽法指出,被告之前是餐馆助理,因发生车祸导致脚受伤,无法工作。
她说,被告需要照顾63岁的母亲。
她表示,被告为犯下的罪行道歉,恳请法庭判处他最低的监禁刑罚。
“被告没能力缴付罚款,恳请法庭考虑,涉案金额仅为182令吉。”
主控官诺法哈娜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判处被告相应的刑罚。
推事法依扎诺最终判处被告监禁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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