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军人致伤新兵 双双认罪各罚2200



(双溪大年20日讯)两名资深军人涉嫌致伤新兵今日被控上庭,他们对两项控状俯首认罪后,各自被罚款共2200令吉。
两名被告是莫哈末依祖丁(27岁)与阿米尔里凡(25岁),他们今早在双溪大年第二及第三推事庭面控。
首项和次控状指出,两名被告于今年3月5日晚上10时05分至11时50分,在双溪拉也军营宿舍内,蓄意致伤新兵莫哈末阿里夫及莫哈末法诺斯兰,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1年、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律师:2被告深感懊悔
在第三推事庭,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张献明说,莫哈末依祖丁单身,军衔为下士,每月净收入仅1500令吉。莫哈末依祖丁除了需照顾退休和患病的父亲,以及只是家庭主妇的母亲,还需承担两名弟妹的学费。
他续说,阿米尔里凡(单身)的月净薪仅1200令吉,父亲是土地局办事处助理,母亲为家庭主妇。基于兄长七年前去世,阿米尔里凡必须承担兄长的责任,照顾父母及弟妹。
张献明为2人求情时表示,其两名当事人当时正在执行职务,是因受害者拒绝服从命令,才导致后续事情发生。
推事莫哈末阿玆兰反问:“所以军人的任务是打人?”,张献明连忙否认。
张献明说,两名当事人没有不良或犯罪记录,他们深感懊悔,且第一时间认罪并配合警方调查,也愿意向受害者道歉,同时承诺今后不再重犯。
阿玆兰接着判处,两名被告各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2个月监禁取代。
法庭愿意给机会改过自新
第二推事庭的推事莫哈末赛夫则表示,无论如何都不能罔顾法律,柔佛州也曾发生类似案件并导致受害者死亡,希望两人引以为鉴。
但考虑到两人没有犯罪前科且尚年轻,法庭愿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判处各罚款7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14天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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