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官暴打军人1死6伤案 彭总警长:已传召16人录供助查



(关丹15日讯)彭亨警方指出,日前在文冬皇家马来军团第25军营发生的军官涉嫌暴力对待7名军人,并导致一名24岁军人重伤不治案,警方至今已传召16名证人包括受害者录取口供协助调查。
彭亨州总警长拿督斯里耶哈也今早出席彭亨州警察总部常月集会后,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4岁军人莫哈末阿米鲁日前在军营内遭下士军官殴打至重伤昏迷,经过两个星期的抢救治疗后,于本月11日早上在淡马鲁医院不幸逝世。
ADVERTISEMENT
“验尸工作已于当天下午完成,死者遗体已经交予家属安葬。由于死者不幸身亡,警方针对此案的调查程序已从原本的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改为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展开。
“我们现在还在等待病理学家的完整验尸报告,以确认死者的真正死因。”
较早时,此案被告苏基里(37岁/下士军官)已于本月6日被带到文冬推事庭,面对1项严重致伤他人罪名及6项蓄意伤人罪名的提控,唯对方当时否认有罪,虽获准以总共1万9000令吉保释,不过被告目前还在拘留。
“警方此前已经传16名证人,包括此案的6名伤者录供,我们正尽量完成调查。由于涉及死者的严重致伤案已转为谋杀案调查,我们也会重新传召原有的证人及新证人,从谋杀案角度配合调查。”
他补充,除了警方以外,据了解军方也成立了一支特别调查委员会,以针对此案展开调查工作。
较早时,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苏基里被控于3月30日晚上8时30分,在军营致伤一名24岁的军人,导致对方严重受伤(之后不治身亡),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
第二至第七项控状是指被告在3月30日同一天,在军营致伤另外6名年龄介于19岁至22岁的军人,在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下面对提控。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又或两者兼施。
此案定于5月18日过堂和提呈文件。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