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40%净税收案 | 上诉庭批准联邦政府申请 暂缓执行沙巴40%净税收庭令



(布城6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批准联邦政府的申请,允许暂缓执行沙巴应享有40%净税收的庭令。
由拿督莫哈末再尼、拿督依斯迈布拉欣及慕尼安迪组成的上诉庭三司,是在此前聆听了申请人(联邦政府)以及答辩人(沙巴律师协会以及沙巴州政府)的代表律师陈词后,在今日通过线上庭审方式,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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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暂缓申请涉及在上诉审结之前,高庭的庭令(包括法庭设定的时间表)是否应继续生效。
亚庇高庭于去年10月17日裁定,沙巴享有40%净税收的宪法权利,并谕令联邦政府及沙巴州政府在90天内重新审查应支付金额,并在180天内达成协议。
莫哈末再尼今日在裁决中指出,联邦政府并不否认沙巴享有40%净税收的权利,但对高庭所设定的执行方式存有异议。
他说,根据高庭的上述庭令,政府还须依据检讨结果,在有关期限内支付相关款项,而有关90天期限已于今年1月14日届满,180天期限则将在今年4月15日届满。
“我们留意到,申请人已展开检讨,并与答辩人进行了4次会议。然而,有关检讨涉及1974年至2021年长达47年的财务数据、历史记录及大量文件的核对与整合,过程复杂且耗时。”
莫哈末再尼指出,联邦政府也主张,高庭在作出相关指示时,未完全依照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的机制,例如设定严格时限,以及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时,未提供交由独立评估员裁定的安排。
“上诉庭认为,若不批准暂缓执行,联邦政府将面临明显不利。”
他说,首先,在既定期限内完成如此庞大且复杂的检讨工作,存在无法遵守的现实风险;其次,高庭庭令的执行方式,可能与宪法框架不符,尤其是在争议解决机制方面。
他表示,若不批准暂缓执行,申请人将蒙受不利,而上诉亦可能变得毫无意义,因此三司一致批准有关申请,暂缓执行高庭的庭令。
联邦政府在去年11月13日,透过律政署对亚庇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并在今年3月3日入禀上诉庭提出暂缓执行高庭的庭令。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此前多次强调,政府会履行给予沙巴人民40%的承诺。有关上诉与沙巴享有40%净税收权的裁决无关,上诉是针对判词中涉及历史评价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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