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墓地“活春宫”男女监禁1年 律师上诉高庭 指刑罚过重



(槟城28日讯)涉嫌在墓地上演“活春宫”的男女日前被控,双双认罪被判监禁1年,但两人的律师昨日已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诉,声称刑罚过重要求重新审查。
两名被告是37岁的哈莉拉和58岁的杰嘉德森,他们的律师是拿督纳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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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星今日说,他昨日已提交上诉申请,理由是刑罚过重,请求重新审查判决。
“1年的监禁刑罚,对我的两名当事人来说过于严厉。”
根据控状,两人于本月22日早上8时30分在峇都眼东一处华人墓地,进行过份的不雅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77D条文(公共场所进行猥亵行为),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
推事娜德拉敦纳宣判,两名被告判刑监禁1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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