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爆竹与烟花摊位火患 去年比前年激增5倍



(八打灵再也24日讯)大马消防及拯救局总监拿督诺希山指出,去年涉及售卖爆竹与烟花摊位的火灾事故共有113宗,同比前年19宗激增5倍;而今年首2个月,已有7宗相关投报。
他说,当局在今年首2个月接获的7宗投报,分别发生在柔佛和槟城各2宗,吉打、吉隆坡和马六甲各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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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文《每日新闻》引述诺希山指出,去年113宗涉及爆竹与烟花摊位的火灾投报中,以柔佛32宗居高,接着是登嘉楼29宗及霹雳23宗。
他说,尽管爆竹与烟花的销售须获得当局发出准证,但消拯局主要从防火与安全角度发挥作用,包括在有需要时向地方政府及商家提供技术性安全建议。
“此外,消拯局也会在特定单位展开消防安全检查,并在佳节期间与其他机构展开联合监督行动,同时向商家及公众展开宣导工作,以加强安全意识。”
他提醒民众,在燃放爆竹与烟花时务必提高警惕,尤其在佳节期间,更应加强防范以避免引发火患。
他说,公众应选择空旷且安全的地点燃放爆竹,并预先准备水源或灭火器,同时确保爆竹完全熄灭后才离开现场。
“此外,切勿在易燃物附近燃放爆竹,废弃爆竹须妥善处理(可先浸水),一旦出现火星或小型火患,应保持警觉并迅速应对。”
他也劝告商家遵守条规,仅售卖获批准且持有合法准证的爆竹与眼花,并将库存存放在干燥处,远离热源与火源,同时配备灭火器并掌握使用方法,避免在狭小空间囤积过量货源,严格遵守安全指南。
此外,他也劝告民众应向合法商家购买爆竹,并在远离住宅或车辆的空旷地点燃放,同时务必留意并看顾儿童使用爆竹的情况。
“切勿擅自改装或自制爆竹,并避免在天气干燥或强风情况下燃放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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